南昌市青山湖區城市管理委員會

主要職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關於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草擬青山湖區城市管理方面的有關檔案;編制青山湖區城市管理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
(二)負責綜合組織、協調、檢查、指導全區城市管理工作;負責對各鎮、街道、園區、各相關部門的城市管理工作績效進行檢查、考核、評比;負責對城市管理職能交叉、職責不清的事項進行裁定。
(三)負責編制全區城市管理方面的重大重點項目年度計畫,並對執行情況進行財務審計。
(四)負責市政、園林綠化和市容環境衛生等行業的管理工作;負責轄區內道路、園林綠化、花圃石、路沿石、果殼箱等市政、園林、市容設施的正常維護和管理;並對鎮、街道、園區的市政、園林、市容設施設備進行行業協調、指導。
(五)負責組織開展全區市容環境綜合整治工作;負責沿街建築物立面容貌和臨街景觀的管理;負責大型戶外廣告設定,店(招)牌設定及其它各類戶外廣告設定的審批管理。
(六)負責城市區管道路挖掘許可、臨時占用城市道路許可的審批工作。
(七)負責全區生活垃圾、建築垃圾、基建渣土等固體廢棄物排放、運輸、處置工作。
(八)負責全區市政道路綠化管理和養護工作;負責審批綠地變更、綠地臨時占用、樹木移植和砍伐工作。
(九)負責全區道路運輸行業的經營許可、日常監管和行政處罰。
(十)負責全區縣、鄉、村地方道路建、養、管工作行業管理;負責路政管理,處理違章,保護路產路權,維護建設、養護工作正常秩序,提高道路通暢能力。
(十一)負責組織全區性城市管理專項活動,以及各類創建工作的組織協調,並對鎮、街道、園區創建工作進行督查評比。
(十二)承辦區人民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參與區規劃委員會規定的其它工作。

領導班子

主任熊柏林:主持委行政全面工作,兼管人事工作,聯繫羅家鎮。( 地址:學院北路160號)
黨委副書記、副主任鄧建敏:協助黨委書記分管組織、宣傳、統戰及其它黨務工作,協助主任分管財務、園林綠化管理所、建築設計院、招商引資、項目推進工作,聯繫人大、政協,聯繫昌東工業區。(地址:學院北路160號)
副主任陶勇輝:協助主任分管垃圾清運公司、設施管理科、農村清潔工程、勞動就業、社會保障、社區衛生、愛國衛生工作,聯繫湖坊鎮。(地址:學院北路160號)
副主任吳忠民:協助主任分管市政工程管理所、公路管理站,協助黨委書記分管老幹部工作,聯繫上海路街辦。(地址:學院北路160號)
副主任李學鋒:協助主任分管固體廢棄物管理科(余土清運調劑公司)、數字城管監督指揮中心、村級衛生、安全生產、綜治、維穩、信訪工作,聯繫青山路街辦。( 地址:學院北路160號)
副主任萬小芬:協助主任分管市容管理科、計生、後勤工作,協助書記分管紀檢(監察)、工會、共青團、婦聯、關工委工作,聯繫京東鎮。(地址:學院北路160號)
副主任塗相劍:協助主任分管督查考核科、行政審批服務科、公路運輸管理所、保潔公司、市容環境衛生、電子政務工作,聯繫塘山鎮。( 地址:學院北路160號)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法制科)
組織協調委機關和委系統黨務、政務工作;負責編制青山湖區城市管理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專項規劃;負責各類工作總結、計畫安排等重要文稿的起草、歸檔和管理工作;負責委系統政務工作信息宣傳報導工作;負責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工作;負責外事接待、大型會議協調安排工作;負責全委系統的保密工作;負責委系統計畫生育、職工工會、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上級領導和委行政決議實施的督導工作;負責受理有關城市管理方面的行政訴訟和行政複議工作;負責對執法部門人員培訓和監督檢查;負責城市管理重大案件的受理、審核、上報、備案工作;負責執法證件的配發、管理工作;負責全委系統的普法教育、法制建設工作;負責委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維穩工作;負責各類突發事件應急處理以及來信、來訪等工作;負責勞動工資以及教育培訓和專業技術職稱評定;負責辦理公務員、幹部、工人的退休、退職工作;負責委機關車輛等後勤設備管理工作;負責委機關及下屬單位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委機關及下屬單位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
(二)財務審計科
負責青山湖區城市管理行業統計工作;負責委機關和委屬單位的財務會計和國有資產管理;負責委屬單位的各項經濟活動的審計監督;負責城市管理系統的財務監督審計工作。
(三)數字城管監督指揮中心
負責區數字城管監督指揮中心的日常調度和管理工作,負責市下派問題的接受、派遣、覆核、裁定、反饋、統計等工作;負責協調執法、工信、住建、衛生等相關部門的城市管理工作。
(四)督查考核科
負責督查道路清掃保潔、垃圾收集清運、公廁管理、門前三包、市政、園林等各類城市管理問題的督查整改工作;負責制定全區城市管理考核辦法、考核標準;負責組織實施對鎮、街道、園區和相關部門的城市管理綜合檢查、考評工作;負責編制“周、月、季”城市管理督查專報或簡報;負責對全區環衛工作量(含道路清掃保潔面積)的測定、統計等工作。
(五)設施管理科
負責市容環衛設施的採購和招投標工作;負責管理和維護垃圾中轉站壓縮設備、果殼箱等環衛設施;負責對各鎮、街道、園區環衛設施的建設指導工作。
(六)市容管理科
負責指導協調全區城市立面整治、臨街房屋屋頂改造及街麵粉刷、店容店貌整治等景觀的管理工作,辦理臨時店面裝修、店(招)牌設定等審批管理工作。
(七)固體廢棄物管理科
負責城區內渣(余)土等固體廢棄物排放、運輸的管理和報批手續;負責轄區從事固體廢棄物作業經營單位資質管理工作;負責對城區內基建工作的審批並督促建立沖洗平台工作。
(八)行政審批服務科
履行本部門的行政審批和便民服務職能:負責受理道路貨物運輸、道路運輸相關業務經營,機動車維修、汽車駕駛培訓學校經營戶的開業、停(歇)業申報,按經營資質條件核發經營許可證年審;負責組織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的崗位培訓、資質信譽考核及申報工作;負責辦理臨時店面裝修、店(招)牌設定等審批工作;負責城區內渣(余)土等固體廢棄物排放、運輸的管理和報批手續;負責轄區從事固體廢棄物作業經營單位資質管理工作;負責對城區內基建工作的審批並督促建立沖洗平台工作。

地址

南昌市學院北路16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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