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處

南昌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處為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下屬參照公務員管理副處級事業單位,負責經辦南昌市的社會保險業務。2014年1月,更名為南昌市社會保險管理中心。

主要職能

南昌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處的主要工作職責:

南昌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處 南昌市社會保險事業管理處
1、貫徹、執行、宣傳中央、省、市和上級勞動保障部門關於養老保險工作的各項方針、政策和有關規定。

2、負責全市企業及其職工、非財政撥款事業單位及其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及其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的養老保險費的徵集、管理和發放。

3、檢查、指導、監督各縣、區、開發區社會保險機構開展養老保險業務。

4、負責全市企業退休人員的社會化管理服務工作和退休人員死亡喪葬費、撫恤費的審核支付工作。

5、按有關政策辦理退休職工待遇核定,並按規定支付退休待遇。

6、負責四城區範圍內民辦非企業新參保單位的養老保險登記審核及養老保險人數、繳費基數的稽核工作。

7、貫徹執行國家有關養老保險會計、審計、統計制度和管理辦法,建立和健全全市養老保險會計、審計、統計報表制度,按時上報有關報表。

8、認真做好全市養老保險工作的調查研究及宣傳工作。

9、加強全市社會保險機構的能力建設,建立健全內部管理機制,認真接受審計、財政等部門的監督檢查。

10、辦理上級有關部門和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1、負責處領導交辦事項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

2、負責全處的組織人事、檔案傳閱、接待聯絡、安全保衛、後勤保障及固定資產管理工作;

3、負責由處領導審查簽發的各種文稿的制發工作;

4、負責處綜治、黨務、效能等文字材料;

5、負責處務會、全處大會、縣區業務會等會議的會務工作,組織本處政治、業務學習;

6、負責各科室、中心的協調工作;

7、負責完成黨支部交辦的各項工作及協助處工會、婦委會的工作;

8、負責處考評、考勤制度執行情況的檢查及匯總;

9、負責辦理不屬於其它科室的工作。

二、綜合科

1、負責組織實施中央、省、市有關養老保險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

2、負責養老保險的宣傳和理論研究,為養老保險新項目的開展提供諮詢、建議和方案;

3、負責養老保險基金的測算和比例調整工作;

4、負責指導縣區開展養老保險各項業務;

5、負責南昌地區養老保險各項基金統計報表的匯總、編制;

6、負責回復網路、手機、信箱、信訪件的回覆解釋工作;

7、負責養老保險關係轉移工作;

8、負責養老保險業務相關材料的組織工作。

三、財務科

1、負責養老保險基金會計核算和財務管理的規範工作;

2、負責全市養老保險基金、調劑金的歸集和撥付工作;

3、負責匯總編制上報養老保險基金年度收支預決算及其調整方案;

4、負責養老保險會計報表的編制匯總;

5、負責市本級養老保險基金的收繳撥付和轉移審核工作;

6、負責本處的經費管理和核算工作。

四、審計科

1、負責監督養老保險基金的徵收、支付、辦務辦理情況;

2、負責監督南昌各縣區養老保險經辦機構養老保險基金的徵收、支付、業務辦理情況。

五、信息中心

1、負責養老保險業務信息管理系統及計算機網路的建設、管理和維護;

2、做好養老保險基礎信息的建設、管理工作;

3、協助有關科室匯總、統計有關數據;

4、負責本處計算機信息管理及各縣區計算機套用的業務指導和培訓;

5、負責養老保險業務的軟體開發工作;

6、負責覆核業務員辦理各類增減變化和基金轉移等業務。

五、中央、省屬企業科

1、負責中央、省屬全民參保單位和縣以上集體參保單位養老保險業務具體經辦工作;

2、負責中央、省屬全民單位和縣以上集體參保單位養老保險費的徵收、清欠及年度繳費工資的審核工作;

3、負責中央、省屬全民單位和縣以上集體參保單位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算、審核工作及社會化管理服務費的收繳工作;

4、負責做好改制企業有關數據的測算工作。

六、市屬企業科

1、負責市屬全民參保單位和縣以上集體參保單位養老保險業務具體經辦工作;

2、負責市屬全民參保單位和縣以上集體參保單位養老保險費徵收、清欠及年度繳費工資的審核工作;

3、負責市屬全民參保單位和縣以上集體參保單位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算、審核工作及社會化管理服務費的收繳工作;

4、負責做好改制企業有關數據的測算工作。

七、事業及農墾企業科

1、負責省屬、市屬事業參保單位及已參保農墾企業單位養老保險業務具體經辦工作;

2、負責省屬、市屬事業參保單位及已參保農墾企業單位養老保險費徵收、清欠及年度繳費工資的審核工作;

3、負責省屬、市屬事業參保單位及已參保農墾企業單位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算、審核工作及社會化管理服務費的收繳工作;

4、負責做好改制企業有關數據的測算工作。

八、非公有制一科

1、負責西湖行政區域內(含西湖區、桑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小蘭工業園)非公有制參保單位、市本級個人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及社保補貼業務具體經辦工作;

2、負責西湖行政區域內(含西湖區、桑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小蘭工業園)非公有制參保單位、市本級個人參保人員養老保險費徵收、清欠及年度繳費工資的審核工作;

3、負責西湖行政區域內(含西湖區、桑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小蘭工業園)非公有制參保單位職工、市本級個人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算、審核工作及社會化管理服務費的收繳工作。

九、非公有制二科

1、負責東湖行政區域內(含東湖區、紅谷灘新區、南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非公有制參保單位及人事代理機構養老保險業務具體經辦工作;

2、負責東湖行政區域內(含東湖區、紅谷灘新區、南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非公有制參保單位及人事代理機構養老保險費徵收、清欠及年度繳費工資的審核工作;

3、負責東湖行政區域內(含東湖區、紅谷灘新區、南昌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非公有制參保單位職工及人事代理機構參保人員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算、審核工作及社會化管理服務費的收繳工作。

十、非公有制三科

1、負責青雲譜區行政區域內(含青雲譜區、英雄經濟技術開發區、昌南工業園)非公有制參保單位養老保險業務具體經辦工作;

2、負責青雲譜區行政區域內(含青雲譜區、英雄經濟技術開發區、昌南工業園)非公有制參保單位養老保險費徵收、清欠及年度繳費工資的審核工作;

3、負責青雲譜區行政區域內(含青雲譜區、英雄經濟技術開發區、昌南工業園)非公有制參保單位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算、審核工作及社會化管理服務費的收繳工作。

十一、非公有制四科

1、負責青山湖行政區域內(含青山湖區、南昌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民營科技園、昌東工業園)非公有制參保單位養老保險業務具體經辦工作;

2、負責青山湖行政區域內(含青山湖區、南昌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民營科技園、昌東工業園)非公有制參保單位養老保險費徵收、清欠及年度繳費工資的審核工作;

3、負責青山湖行政區域內(含青山湖區、南昌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民營科技園、昌東工業園)非公有制參保單位職工養老保險待遇的計算、審核工作及社會化管理服務費的收繳工作。

十二、稽核一科

1、負責中山路、北京路以北(含紅谷灘新區、經開區)城區範圍內所有新參保單位的養老保險登記、繳費申報、基數審核;

2、負責分管片區單位清理欠繳養老保險費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工作;

3、負責分管片區單位對未按規定辦理養老保險年檢的單位進行稽核。

十三、稽核二科

1、負責中山路、北京路以南城區範圍內所有新參保單位的養老保險登記、繳費申報、基數審核;

2、負責分管片區單位清理欠繳養老保險費的組織實施和指導工作;

3、負責分管片區單位對未按規定辦理養老保險年檢的單位進行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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