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導班子
黨組書記、主任 黃耀華
主持市發改委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主任 張小飛
協助主任分管辦公室、設計審查處、市能源局(南昌市低碳發展辦公室)、市投資公司工作。
黨組成員、副主任 賴育雷
協助主任分管經濟體制綜合改革處、區域發展處、農村經濟處(南昌市農業區劃委員會辦公室)、重大重點項目協調推進辦公室(南昌市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機關黨委工作。
黨組成員、副主任 鍾堅
協助主任分管產業協調處(南昌市第三產業發展辦公室)、社會發展處、資源節約與環境保護處、行政審批服務處工作。
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暫缺
黨組成員、副主任 陳江寧
協助主任分管固定資產投資處、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處工作。
黨組成員駐市發改委紀檢組組長 雷進先
協助黨組書記分管紀檢監察工作。
副調研員 趙丁生
對口協助張小飛副主任分管口工作。
副調研員 李少卿
對口協助陳江寧副主任分管口工作。
副調研員 王林
對口協助鍾堅副主任分管口工作。
南昌市重大項目稽察特派員辦公室主任 熊家芳
對口協助賴育雷副主任分管口工作,重點抓好重大重點項目協調推進辦公室工作。
南昌市第三產業發展辦公室主任 陳瑛
對口協助柳華總經濟師分管口工作。
內設機構
辦公室
1、職責:協助委領導組織協調日常政務;督查各處室落實市委、市政府督查件及委領導交辦事項的執行情況;負責本委對外聯絡、組織人事、機構編制、文秘檔案、政務信息、來信來訪、勞動工資、會議組織、計畫生育、人員培訓、建議與提案辦理等工作;做好機關財務、資產管理、辦公自動化、保密保衛、老幹部管理和服務工作。
規劃處
(南昌市服務業發展辦公室)
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歸口管理市重大專項規劃,銜接、平衡發展規劃、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規劃,統籌經貿領域行業規劃、法規和經濟技術政策,負責規劃項目庫建設;統籌協調重大發展和產業政策;統籌協調服務業發展,安排服務業引導資金和商貿流通等服務業領域的建設項目,編制市級糧食儲備計畫;負責法規研究和行政複議;指導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綜合處
(南昌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辦公室、南昌市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管理考核辦公室)
匯總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組織開展對全市經濟運行的預測、預警和分析;編制全市退伍軍人安置計畫、技工學校招生和就業指導計畫,編制全市液化氣供應計畫;負責組織重要綜合經濟信息、新聞的統一發布和解釋;對市委、市政府為民辦實事項目的建設進行監督、協調;負責市國防動員委員會經濟動員的有關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目標管理考核。
固定資產投融資處
研究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融資的調控政策,提出固定資產投融資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監測分析投融資運行情況;匯總提出全市重大重點建設項目計畫,對其財政性建設資金、項目前期經費進行匯總平衡,提出安排和調度意見;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融資的方向;組織編制房地產開發計畫,負責安排城市基礎設施、政法系統、市直機關建設項目。
經濟體制改革處
研究國民經濟市場化和進一步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運行機制的重大問題,指導、協調和推進經濟、社會和城市建設領域體制改革,組織擬訂綜合性體制改革方案,提出相關配套政策措施;組織、協調對部門上報市政府的重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進行前期論證;組織提出生產要素市場體系建設的規劃、政策措施及管理規定,指導重點要素市場和流通企業的改革發展,規範和發展產權交易市場。
利用外資處
研究分析全市利用內、外資情況,提出利用外資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相關政策,參與市發展開放型經濟目標的制定、檢查、考評工作;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安排重大外商投資、國外貸款項目;負責全市基本建設投資項目和社會事業項目的進口設備的有關免稅初審工作;按照授權和分工,組織相關的招商引資活動;負責區域經濟協作與橫向經濟聯合的相關工作。
城市發展處
組織擬訂、實施城市化和縣域經濟發展規劃,協調相關發展政策;擬訂和協調環境保護、國土整治、資源開發與利用的政策,促進城市可持續發展;會同有關部門平衡下達土地利用年度計畫、土地出讓計畫和環境保護計畫;負責安排市容環境、園林綠化、環境保護等方面重大項目;安排和實施以工代賑項目;承辦有關氣候變化對策協調工作。
工業交通發展處
組織編制全市工業發展和高技術產業、支柱產業發展規劃,統籌工口各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提出全市開發區和工業園區發展戰略和總體規劃,並對其進行監測分析;負責安排重大工業項目,組織協調高技術產業重大開發和示範工程;編制全市能源、交通、原材料等基礎產業發展計畫,規劃能源、交通、原材料等基礎產業重大項目布局。
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處
(南昌市農業資源區劃委員會辦公室)
編制並組織實施農村經濟發展、結構調整、產業布局、生態環境建設、小城鎮發展和“菜籃子”工程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農、林、水等農口各行業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和政策;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農業產業化經營龍頭企業發展、農產品基地規劃和農業科技、生態示範園區的發展規劃,並對規劃的實施進行監測分析;安排農業、氣象和農村經濟重大項目,會同有關部門安排農業發展專項扶持資金;承辦市農業區劃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社會發展處
編制、銜接和協調人口和計畫生育、教育、科技、文化、衛生、廣播電視、旅遊、民政、體育和勞動就業、社會保障領域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發展政策;編制大中專學校招生計畫及畢業生就業指導計畫,會同有關部門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負責安排社會事業重大項目,籌措和安排社會發展專項資金;負責安排教育系統基建投資計畫,會同審核各類教育機構的新建和布局調整事項。
設計審查處
審批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審查調整、核定建設項目工程概(預)算,監督管理重大項目設計方案的評審,按規定監督管理項目竣工驗收;參與綜合審定南昌地區建築材料差價調整係數、指導價格及工程造價管理;參與對建築工程使用新型材料及建築質量進行監督、評價;參與南昌地區勘察、設計及諮詢單位的行業和市場管理,參與對市、縣區屬勘察、設計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參與評選市優秀勘察、設計項目;參與全市基本建設項目聯合審批。
重點工程辦公室
負責提出重點項目名單,組織對市重點項目建設過程進行跟蹤、檢查和管理,審查和安排相關項目進度計畫,協調重點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建設和管理重點項目庫;組織和管理市重點項目稽查特派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落實重點項目征地拆遷等開工前準備工作,按規定組織或參與做好重點項目竣工驗收、招投標、資金調度、竣工後評價和審計等項工作;按授權負責組織相關重大項目的開發和前期工作。
行政審批服務處
負責本部門簡易審批事項的審批;受理、協調部門內部對複雜審批事項和聯合審批事項的辦理和服務。
經濟研究室
對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定期向市委、市政府提出專題報告;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重大文字材料起草工作;負責跟蹤巨觀經濟走勢,及時收集、整理經濟社會發展綜合信息,管理委經濟信息資料庫;負責《南昌經濟研究》的編輯、發行工作。
機關黨總支
負責委機關和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組(監察室)
為市紀委(監察局)的派駐機構。
直屬單位
(一)南昌市經濟信息中心。
南昌市經濟信息中心成立於1988年6月,歸口市發改委管理,為全額撥款副縣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能:負責全市政務信息網的建設和運行管理;為政府及各部門提供計算機網路技術服務;負責市人民政府入口網站“中國南昌”網站的日常信息更新和運行維護;負責對全市經濟運行分析、監測和預測,為市委、市政府及相關部門提供服務。參與規劃和制定全市經濟信息系統建設的總體方案;參與市信息化建設重大問題的研究與實施。
(二)南昌市經濟研究中心。
南昌市經濟研究中心成立於2012年4月,為南昌市發改委所屬正科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內設產業研究室、經濟研究室。主要職責是:承擔全市經濟發展戰略研究,承擔全市重點產業和重點行業規劃研究等相關工作。
(三)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長極推進辦公室。
南昌市打造核心增長極推進辦公室成立於2013年11月,為南昌市發改委所屬正縣級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內設綜合管理處、協調推進處。主要職責是:組織編制南昌打造核心增長極和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的相關發展規劃、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對實施情況進行評估;組織落實、推進打造核心增長極和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的重大部署、重大政策、重大項目和重大事項;負責對接省相關協調推進機制牽頭部門,指導縣區、開發區(新區)和市直部門開展相關工作;負責全市打造核心增長極和鄱陽湖生態經濟區建設任務的分解和督查考核工作。
(四)南昌市投資公司。
南昌市投資公司成立於1991年,為全額撥款事業單位,隸屬於南昌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要負責項目的管理和建設。
主要職責
(一)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社會和城市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縣區和市級以上開發區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銜接、平衡各主要行業規劃、區域規劃和城市總體規劃,歸口管理市重大專項規劃的編制工作;統籌經濟和貿易領域行業規劃、法規和經濟技術政策;負責綜合協調經濟、社會和城市改革、發展的重大政策,組織、協調爭取國家、省重大政策、項目和資金支持的相關工作。
(二)對社會總需求和總供給等重要經濟總量進行平衡,最佳化重大經濟結構,推進工業化、城市化、信息化、產業現代化和城市的可持續發展,研究並協調農業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有關重大問題;擬訂並組織實施產業政策,負責各產業間的發展協調;研究擬訂生產力布局規劃方案及重要產業布局調整實施意見;組織、協調都市經濟、縣域經濟、園區經濟發展和城市的可持續發展工作。
(三)組織對全市經濟運行進行跟蹤、預測和預警,及時提出調控政策建議;綜合協調財政、信貸、土地、投資、價格、產業政策等槓桿,運用市直接掌握的經濟資源和經濟手段,促進各項重要經濟社會發展目標的實現。
(四)組織、協調對重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的研究、論證,指導和推進總體經濟改革,負責市股份制改革和股票發行聯審小組日常工作。
(五)提出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和投資結構安排,安排市級財政性建設資金,落實國家、省財政性建設資金;按照行政許可事項,做好基本建設項目管理工作;負責全市重大重點建設項目和為民辦實事項目的計畫安排、監督管理、協調服務,統籌安排相關的財政性建設資金和項目前期經費;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投標工作;管理和協調市重點工程建設,組織和管理市重點項目稽查特派員工作。
(六) 參與對全社會資金包括非稅收入進行平衡協調,研究制定資本市場發展戰略並組織實施,組織研究擬訂政府性投資的重大項目融資方案;承擔地方政府對本市金融業發展的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政策性銀行的貸款總量,提出商業銀行貸款、直接融資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總量;研究地方金融的改革、發展,協調地方非銀行金融機構的改革、發展,負責企業債券發行的審核、報批和監管。
(七)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發展戰略,參與組
織協調全市招商引資工作,負責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投資方向;負責地區經濟協作的統籌協調。
(八) 統籌協調全市服務業(第三產業)發展,組織制訂相關政策和市場準入條件,安排重大重點項目,提出現代物流業等新興服務業的戰略和規劃並組織實施;分析預測國內外市場供求狀況,研究提出全市內外貿易發展戰略;做好全市重要物資、商品供求的總量平衡,會同有關部門提出市級儲備糧、儲備物資的收儲、動用計畫,引導和調控市場;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九)做好人口與計畫生育、科技、教育、文化、衛生、體育、廣播電視、勞動和社會保障等各項社會事業及國防經濟建設與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研究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措施,協調社會事業發展的政策和重大問題,推動社會事業產業的發展。
(十)負責全市基本建設項目的初步設計審查,審查上報限額
以上建設項目初步設計;監督管理國家、省、市重大重點項目的竣工驗收;參與南昌地區建築工程定額管理和勘察、設計及諮詢單位的行業管理,參與市規劃建設聯合審批;審查財政性項目工程概(預)算。
(十一)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