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南昌市地方稅務局組建於1994年9月,為正處級單位,是主管全市地方稅收工作的省地稅局的直屬機構,實行由省地稅局和市政府雙重領導,以省地稅局垂直領導為主的管理體制。市局機關內設辦公室、政策法規處、
機關黨委、人事教育處、監察室(與黨組紀檢組合署)、稅政管理一處、稅政管理二處、徵收管理處、計畫財務處、國際稅收管理處10個職能處室;下設直屬分局、辦稅服務廳、稽查局3個直屬單位和機關後勤服務中心、發票管理所、信息中心、培訓中心4個直屬事業單位;下轄14個縣(區)局,全市共有77個基層地稅分局(所)。在職幹部職工1188人,其中35歲以下人員占40.5%,大專以上文化程度人員占93.33%。根據賦予的職責,負責全市營業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房產稅、城市維護建設稅等13個地方稅種的徵收管理和教育費附加、防洪保全資金、價格調節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工會經費、文化事業建設費等6項地方政府收入的代征工作。 南昌市地稅局全面貫徹執行稅收法律法規,行使稅收管理許可權,深化稅收征管體制改革,開展稅收行政執法和宣傳,指導納稅戶改善經營管理,大力培植稅源,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全市地稅收入從1994年的4.36億元到2007年突破61億元,以年均23%以上的增長速度快速發展,累計超過288億元;2007年,全市地稅部門組織地方稅收全年累計入庫61.02億元,完成年度預算計畫的116%,占考核計畫的111.8%,同比增收15.61億元,增長34.4%,總量占全省的28.3%,增量占全省的28.6%,為地方經濟建設提供了財力了保障,成為南昌經濟社會發展的源動力。機構榮譽
在省地稅局和市委、市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市地稅局以“聚財興贛、執法為民”為宗旨,以“比重提高、位置前移
、形象更新”為目標,與時俱進,開拓創新,全面推進依法治稅,深化征管改革,強化科學化、精細化管理,稅收質量和效益得到提高;完善納稅服務體系建設,推行“一窗式”服務模式,在全市範圍實行同城辦稅,提高“三個服務”水平,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培植地方稅源,從根本上保證了稅收收入持續快速增長,為全面建設和諧社會做出新的貢獻。依法治稅樹形象、為國聚財興南昌。南昌市地稅局社會形象日益更新,文明創建碩果纍纍:先後榮獲全國“五一勞動獎狀”、全國“創建學習型機關、爭做知識型職工”示範單位、全國“創建學習型組織”先進單位、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先進單位、全國“民眾體育運動”先進單位、全省“職業道德建設雙十佳”單位稱號、省級“五一勞動獎狀”、全市“十佳文明機關”,連續三屆蟬聯省級文明單位和文明行業,連續三年保持全市政務環境評議評價執法單位第一名(第三年為全市所有參評單位第一),連續十四年被評為“南昌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先進單位”。新建縣地稅局獲全國精神文明創建工作先進單位,市局辦稅服務廳榮獲全國職工職業道德建設“百佳班組”,市稽查局獲全國“創建學習型組織、爭當知識型職工”活動先進班組。4個基層分局被授予國家級“青年文明號”、“全國巾幗文明示範崗”、“全國稅務系統文明單位”、“全國稅務系統基層建設先進單位”,13個縣區局獲省級文明單位。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各項稅收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結合本地區的實際情況,研究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和措施。
2、負責組織全市各項地方稅收收入以及受政府的委託代征代收的各項收入,運用稅收槓桿對經濟進行巨觀調控督導。
3、負責全市地方稅稅種及政府指定的資金(基金)的徵收管理工作;組織實施全市稅收征管改革工作;組織稅收宣傳工作。
4、負責組織查處全市範圍內偷稅、逃稅、騙稅、抗稅案件工作;指導系統稅收稽查工作;負責全市稅收專項檢查工作;負責檢查納稅人稅收政策執行情況。
5、組織開展地方稅收調查研究工作;監督檢查全市各地稅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
6、負責地方稅收發票使用計畫的制定上報;負責稅收發票的保管、系統內發售及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7、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稅收電子信息化工作的規劃、指導和管理,做好計算機在全市地稅系統的推廣、運用工作。
8、負責編制和分配年度稅收執行計畫,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9、負責管理全市地方稅務系統的機構編制和幹部人事管理;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縣(區)地方稅務局的黨組書記、副書記、黨組成員和正、副局長、紀檢組長以及其他正、副科級幹部的任免;負責直屬單位股級幹部的任免與管理工作。
10、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的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
11、負責全市地稅系統的執法監察工作、內部財務審計工作、違法違紀案件查處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
12、承辦江西省地方稅務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黃正遜
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郭峰
黨組成員、副局長:李瑞平
黨組成員、副局長:江華
黨組成員、副局長:鍾勝
調研員:邵夫翊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劉炳生
總經濟師:王振峰
副調研員:洪安
副調研員:郭南昌
內設機構
辦公室
政策法規處
機關後勤服務中心
機關黨委
人事教育處
稅政管理一處
監察室(與黨組紀檢組合署)
稅政管理二處
徵收管理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