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目標
力爭為投資者尋求最高的超額回報。
投資原則及比例
1、未來2年預期主營業務收入增長率和息稅前利潤增長率均超過GDP增長率3倍,且根據“南方高成長評價體系”,在全部上市公司中成長性和投資價值排名前5%的公司。
收益分配原則
1、基金收益分配採用現金方式,投資人可選擇獲取現金紅利自動轉為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基金份額持有人事先未做出選擇的,默認的分紅方式為現金紅利;
2、每一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
3、基金當期收益先彌補上期虧損後,方可進行當期收益分配;
4、基金收益分配後每份基金份額的淨值不能低於面值;
5、如果基金當期出現虧損,則不進行收益分配;
6、在符合有關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基金收益分配每年至多四次;
7、全年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於年度基金已實現淨收益的50%。成立不滿三個月,收益可不分配。
8、法律、法規或監管機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