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財政局

南寧市財政局是南寧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財政工作的綜合部門,主要工作職責是貫徹實施國家的財政法律、法規,履行財政預算內外資金的籌集、分配、管理、監督職能,管理全市會計工作。 根據《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南寧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桂辦發〔2004〕19號)和《中共南寧市委、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南寧市黨政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南發〔2004〕31號)、《中共南寧市委、南寧市人民政府關於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南發〔2004〕32號),保留市財政局,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市財政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財政收支、財稅工作和有關國有資本金基礎工作的綜合經濟管理部門。

主要職責

根據上述職能調整,市財政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財政、稅收的方針政策及其他有關政策;擬定和組織實施全市財政稅收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提出我市運用財稅政策實施巨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貫徹執行自治區與市、市與縣區以及國家與企業的分配政策。(二)負責提出全市財政、預算、稅收、財務、會計等地方立法項目的建議,根據市人民政府委託起草有關的地方性法規、地方行政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草案。

(三)編制年度市本級預、決算草案,組織本級總預算執行;代編和匯總全市預算;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委會)報告本級和全市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和決算;監督全市各級財政預算的執行;指導和監督本市國庫業務、負責協調本級預算收入徵收部門與國庫的業務工作;管理市本級各項財政收入,管理預算外資金和財政專戶,對社會財力進行綜合平衡;管理有關政府性資金。

(四)參與研究擬訂全市巨觀經濟政策,提出基建投資、勞動工資、物價、經濟貿易、外匯、科技、教育、住房、社會保險等改革和其他經濟體制改革的財政政策性建議,對全市經濟運行和國民收入分配進行有效的調控。

(五)負責監督執行國家稅法和稅收條例、決定、規定及有關實施細則;提出對財政影響較大的臨時特案減免稅的建議。

(六)管理市財政公共支出;制訂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制度及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監督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管理市直屬行政事業單位的財務和非經營性資產;組織和實施政府採購政策,監督管理政府採購工作;管理全市非貿易非經營性人民幣購匯指標;管理行政事業收費和有關專用票據;制定住房資金財務管理制度;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

(七)管理和監督市財政的經濟發展支出、市財政投入的挖潛改造資金、科技三項費用,以及糧食風險基金、財政支農資金、財政扶貧資金和重要救災防災資金等各項專項資金;負責農業綜合開發;監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

(八)管理市財政社會保障支出;草擬社會保障資金的財務管理制度;組織實施對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財政監督。

(九)參與擬定國有資本金基礎管理的政策、改革方案、規章制度、管理辦法;負責資產評估行業的行政管理;參與擬定國有資產收益分配政策;負責國有資產收益上繳國庫工作,並對國有資產收益的征管、使用進行監督。

(十)參與研究擬訂金融、保險、政策債務和證券相關政策,管理和監督本級政府的國內外債務;管理本市利用外國政府、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和日本國際協力銀行等其他國際金融組織的貸款和基金,負責組織對外談判與磋商業務;監督管理全市彩票發行市場;受市人民政府委託,負責在國際金融市場籌資和政府籌資工作。

(十一)草擬和監督執行會計規章制度、《企業會計準則》,制定和監督執行政府總預算、行政和事業單位及分行業的會計制度;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負責會計委派管理工作;管理和指導全市會計工作。

(十二)監督財稅政策、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

(十三)根據《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規定,加強民族地區財稅政策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全市財政科學研究計畫和財政教育計畫,組織全市財政幹部的培訓;負責財政宣傳和財政信息工作。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財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邊作新 黨組書記、局長

主持財政局全面工作。主管市籌資辦、預算科、國庫科、財政預算編審中心、財政國庫支付中心、小汽車定編辦、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社會保障科。  劉志烈 黨組副書記、常務副局長

協助分管市籌資辦、分管人事教育科、機關黨委、市預算外資金管理局、市民族經濟發展資金管理局、市財政投資評審中心、綜合科、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辦公室、聯繫高新技術開發投資公司。

李 寧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分管教科文科。分管辦公室、債務科、經建科、企業科、會計管理科、中華會計函授學校南寧市分校、科研所、會計管理公司、註冊會計管理中心。協助分管市籌資辦和聯繫國家開發銀行等金融機構。

羅海山 黨組成員、副局長

協助分管預算科、國庫科、財政預算編審中心、財政國庫支付中心、社會保障科。分管市罰沒財物管理處,農稅科、契稅徵收管理所、財政信息中心。聯繫並負責南寧市農村稅費改革辦公室日常工作。

梁 慶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協助分管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辦公室、分管紀檢監察工作。分管法規政策科、財政監督檢查辦、財政稽查大隊。

杜宜津 調研員

分管農業科、農發辦。負責南寧市信託投資公司清算工作。

余志堅 副調研員

分管財經學校、婦女工作。

韋煥國 副調研員

分管工會、共青團、綜治安全、雙擁扶貧工作。

內設機構

1、辦公室

科室職能:

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負責有關重要會議的組織;研究財政政策;起草和修改有關重要報告和檔案;管理財政信息、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文電、機要、檔案、保密、信訪、局機關財務、基本建設、環境秩序、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等後勤行政管理工作。 2、綜合科

科室職能:

研究全市財政發展戰略,擬訂財力綜合平衡方案;預測分析全市國民經濟運行形式,提出調整經濟政策及運用財稅政策調控經濟的建議;編制全市中長期財政規劃;提出住房、物價和國有土地使用制度調整改革和其他經濟體制改革的政策性建議;組織徵收國有土地有償使用收入;管理住房資金及其財務,管理市直屬行政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補貼、住房補貼經費;編制市本級預算外資金管理規範性檔案及規章制度;負責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的立項工作,並參與收費標準的擬訂;統一監製和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和政府性基金票據,檢查指導收費票據的使用;負責國債兌付管理;擬定彩票管理制度及發行計畫,監督管理彩票發行機構、彩票發行市場;負責綜合性財政統計及分析工作。

3、預算科

科室職能:

研究市財政分配政策;提出並擬訂財政體制和預算管理制度;草擬編制年度預算的指導思想和原則;編制年度預算草案;匯總年度縣、區預決算;編制市本級預算外資金收支計畫;管理財政專項資金投放項目庫;匯總審定各部門人員經費和公用經費支出標準和定額;承辦審查批覆部門預算工作;提出增收節支和平衡財政收支的政策措施與建議;統一辦理預算調整事宜;負責管理籌備費;負責財政轉移支付工作,指導全市預算管理工作;建立公共資源統計和財政支出績效評價指標體系;承擔與市人大財經委員會的有關聯絡事宜;負責行政事業單位小汽車定編工作。

4、國庫科

科室職能:

監督執行國庫管理制度和政府總預算會計制度,草擬實施辦法;負責市本級財政資金調度;跟蹤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匯總批覆市直屬部門決算,編制市本級財政總決算;統一管理市本級財政的銀行開戶;負責行政事業單位決算匯總工作;研究和推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負責與財政審計有關的工作。

5、行政政法科

科室職能:

負責掌握行政、政法部門業務的全市基本情況,並參與分管部門涉及財政問題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和草擬工作;負責草擬行政性經費的財務管理制度,監督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會同分管部門研究提出經費開支標準、定額建議,審核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提出下年度專項支出預算建議;對專項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中資金管理使用和配套到位情況,進行項目完成後的效益考核;制訂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辦理有關預算追加事宜;草擬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制度和行政事業單位清產核資的事實辦法;負責辦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負責分管部門非經營性資產的產權管理。

6、教科文科

科室職能:

負責掌握教科文等部門業務的全市基本情況,並參與分管部門設計財政問題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和制訂工作;負責草擬事業單位通用的財務管理制度,監督執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提出下半年事業發展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擬訂分管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

7、經濟建設科

科室職能:

負責掌握計委、經貿委等部門業務的全市基本情況,並參與分管部門涉及財政問題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政策、制度的研究和制訂工作;牽頭負責與市計委等有關部門在財政投資領域的政策協調和項目安排;負責國家和市投資建設項目的財務管理和監督;負責全市儲備糧、退耕還林補助糧、糧食風險基金等專項資金及其財務管理與監督;負責管理國家糧食、食糖等專項儲備資金和糧油價差補貼;負責管理企業經濟結構調整資金、負責分管企業的虧損補貼、稅收返還等專項資金;審核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制訂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管理辦法;辦理有關預算追加事宜;負責辦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年度財務決算;負責分管部門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產權管理。

8、社會保障科

科室職能:

負責掌握全市民政、衛生、勞動與社會保障等部門業務的基本情況,參與編制市社會保障預算草案;會同分管部門提出開支標準、定額建議;研究提出下年度預算編制部門需考慮的因素;研究提出財政支持的項目,組織可行性分析論證,提出預算安排的重點及順序;提出下年度專項資金支出預算建議;制定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辦理有關預算追加事宜;負責辦理分管部門和單位的決算;負責分管部門非經營性國有資產的產權管理。

9、農業科

科室職能:

負責掌握全市農林水利等部門業務基本情況,並參與分管部門涉及財政問題的行業發展規劃和相關規範性檔案、制度的研究和草擬工作;參與管理和分配財政支農資金、財政扶貧資金和重要救災防災資金;管理扶貧、農業、水利等政策性支出專項貸款貼息;負責全市防洪保全費的徵收管理;

10、農業稅收徵收管理科

科室職能:

貫徹執行農業稅收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根據市人民政府委託起草全市農業稅收地方性法規、地方行政規章和規範性檔案的草案,並組織實施;研究提出減輕農民稅收負擔政策措施,負責農業稅制改革;按照有關政策規定編制農業稅收年度收入計畫,組織農業稅收的征繳工作負責全市農業稅收年度決算。

11、市農業綜合開發辦公室

科室職能:

草擬全市農業綜合開發的有關規範性檔案及項目、資金、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全市農業綜合開發規劃;負責擬議農業綜合開發項目實施計畫;組織實施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管理和統籌分配財政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組織檢查農業綜合開發項目的執行情況。

12、企業一科

科室職能:

負責監督市本級國有工業、公路運輸、內河航運、港口、城市公用、醫藥、工交供銷、股份制、建築施工、房地產開發企業、外商投資、對外經濟合作、境外企業督執行《企業財務通則》,擬訂相應的財務制度;參與資產評估行業的行政管理工作;參與研究國有企業分配政策和提出調整建議;負責所分管企業的國有資產收益上繳國庫工作,並對國有資產收益的征管、使用進行監督;管理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經濟結構調整資金、虧損補貼、稅收返還等專項資金;參與審核分管企業合併、分立、上市、合資、關閉破產等重大資產重組和處置方案以及企業關係劃轉、企業產權轉讓等重大企業改革方案設計到的財政收入和分配等問題;參與審核所分管市直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工資總額與經濟效益掛鈎方案;負責所分管企業的財務統計分析。

13、企業二科

科室職能:

負責監督市本級國有商業、糧食、物資、外貿、旅遊、文教、供銷合作社企業執行《企業財務通則》,擬訂相應的財務制度;負責分管部門預決算工作;參與有關產業政策和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的各項制度的研究與草擬工作;參與資產評估行業的行政管理工作;參與研究國有企業分配政策和提出調整建議;負責所分管企業的國有資產收益上繳國庫工作,並對國有資產收益的征管、使用進行監督;

14、債務管理科

科室職能:

管理外國政府貸款、世界銀行貸款、亞洲開發銀行貸款、日本國際協力銀行貸款、國際農業發展基金貸款及其他國際金融組織貸款的轉貸基金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內債、國債轉貸資金;擬訂全市有關涉外的財政政策;負責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日本國際協力銀行等其他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基金項目的談判與磋商業務;擬訂和執行全市非貿易經營性外匯管理制度;負責全市非貿易非經營性外匯的財務管理和監督;管理證券(期貨)專營與兼營中介機構、地方金融機構的資產和財務,擬定相應的財務制度,並監督執行。

15、會計管理科

科室職能:

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研究提出會計改革和政策建議;組織貫徹實施會計法規、準則和制度,擬定有關實施細則和管理辦法;組織和管理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負責全市會計職稱管理工作;負責代理記帳機構的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會計電算化工作;負責會計委派有關工作;受自治區財政廳委託,負責會計師事務所及其分支機構和有關執業資格的管理工作;負責註冊會計師的註冊管理;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工作。

16、法規政策科

科室職能:

負責提出財政地方立法項目財政政策法規貫徹落實的建議,根據市人民政府委託起草有關財政地方性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檔案草案;審核本市其他地方性規章草案中有關財政稅收的條款;負責調處涉及市直屬單位的產權糾紛和行政仲裁;承擔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的應訴代理工作;負責財政普法工作。

17、市政府採購監督管理辦公室

科室職能:

組織執行《政府採購法》及相關的行政法規,草擬政府採購制度、擬訂政府採購監督管理的具體辦法;負責政府採購中介機構、供應商的準入資格管理;負責政府採購專家評審、代理政府採購業務中介機構相關人員資格的管理工作;負責本級政府採購預算的編制以及政府採購資金的管理,參與組織本級政府採購計畫的編制、監督政府採購計畫的執行;負責對政府採購工作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情況和政府採購活動以及政府採購從業人員從業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市本級政府採購業務中介機構的業績考核評價工作;處理政府採購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承擔政府採購行政複議和政府採購行政投訴的應訴工作;負責指導各縣、城區的政府採購監管工作。

18、財政監督檢查辦公室

科室職能:

負責承辦全市財政監督檢查的規範性檔案和管理制度草案的起草;監督財稅法規、政策的執行情況;檢查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加強財政管理的政策建議;依法查處重大違反財經紀律和打擊報復案件;監督局內各單位在預算編制和執行過程中執行財政法規、政策和制度的情況、財務收支管理情況。

19、人事教育科

科室職能:

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和勞動工資管理;研究全市財政系統幹部隊伍和精神文明建設問題;制訂並組織實施全市財政系統的教育培訓規劃,指導全市財政教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後勤服務工作;負責黨員離退休人員的組織生活,負責局機關黨務工作。

20、籌資辦

科室職能:

草擬我市“十五”期間重點建設項目資金籌措的總體思路、年度計畫和工作方案,報領導小組審定;負責向有關部門、各項目業主下達重點建設項目資金籌措任務;負責向籌措部分重點建設項目國內部分的建設資金;負責協助重點建設項目業主開展建設資金的籌措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制定我市重點建設項目對內招商引資,對外利用外資工作中的統一融資政策;草擬我市重點建設項目業主籌措資金的責任制度和獎勵制度,報領導小組審定;負責對我市歷年來的政府負債進行全面清理統計,並對今後我市重點建設項目中內外債借、用、還進行統一的檔案管理。

21、國庫支付管理中心

科室職能:

市財政國庫支付管理中心內部機構設定綜合科、支付管理科、會計核算科、非稅收入管理科,各科的

(一)綜合科

協調中心內部事務;負責中心的文電處理、集中核算單位的會計檔案管理;負責中心的宣傳、接待工作;負責中心的信息網路的管理和維護;制定並組織實施中心的內部控制制度;負責中心內部的監督檢查,配合有關部門對通過中心支付的財政性資金的使用情況進行檢查監督;管理財政性資金的各種支付票證。

(二)支付管理科

管理零餘額帳戶(包括工資統發專戶、政府採購專戶)、預算單位零餘額帳戶;管理預算單位銀行帳戶預留印鑑卡,受理預算單位預留印鑑卡變更事宜;登記預算單位年度預算、用款計畫、授權支付額度;管理預算單位的用款計畫;審核、受理預算單位的用款支付申請,根據預算單位的用款申請書開具支付清算匯總通知書和支付憑證,及時記錄有關帳戶的資金支付情況;負責與人民銀行國庫和代理銀行對財政性資金支付的清算工作;向有關部門提供支付信息的查詢工作。

(三)會計核算科

編制記帳憑證,登記、管理執行中心的總帳、明細帳及預算單位支出明細帳,及時向有關單位報送會計信息資料,做好會計核算工作;負責與市財政局相關科室對帳;根據集中核算的需要,派出核算組,承擔納入集中核算單位(項目)的會計核算;指導、檢查核算組的工作情況。

(四)非稅收入管理科

負責非稅收入的收繳及核算工作;編制非稅收入記帳憑證。登記非稅收入的總帳和明細帳;編制非稅收入報表,管理非稅收入的各種憑證。22、財政信息中心

一、負責組織和實施南寧市財政信息網路建設和維護管理工作,指導所屬城(郊)區、縣局信息網路的建設和維護工作;

二、負責管理我局的計算機系統套用,保障本單位的信息資料和網路安全;

三、負責組織開發和推廣適應全市各級財政部門的辦公自動化軟體,發揮現代化信息技術的綜合效益,為領導和業務管理人員提供高水平、高效率的服務;

四、負責組織和實施本單位內各部門之間多個套用系統的互聯互訪,確保各種信息的共享性;

五、負責信息的收集、傳送、整理、規範、存儲工作。對重要的有長期保存價值的信息,及進入庫,逐步建立財政數據中心,時間保送信息的電子化、自動化;

六、負責建立和完善信息化建設各項規章制度和技術規範;

七、負責指導和協助本單位各部門信息系統的正常雲做和設備維護。23、契稅徵收所

科室職能:

負責本級契稅、耕地占用稅徵收管理及指導全市兩稅征管、稽查工作;編制農業稅上年度收入預算,定期分析、研究收入預算執行情況;負責稅源存量的調查,分別建立土地契稅、商品房契稅、耕地占用稅存量檔案,研究稅制改革;定期檢查市本級和縣區違反農業稅收政策,隨意減免稅收案件,對違紀收入實行稅收保全;編制年度徵收經費使用預算,按規定開支經費;負責全市農業稅收年度決算編制工作;承辦涉農信訪及財政局交辦其他工作。

地理位置

地址:東葛路12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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