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物價局

南寧市物價局是主管全市價格工作的職能部門。

基本信息

基本簡介

其主要職能:貫徹國家、自治區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提出南寧市價格和收費的立法建議,依法擬訂價格和收費管理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草案;依法擬訂南寧市價格和收費政策;依法擬訂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負責監測和預測全市價格總水平變動趨勢,進行全市價格巨觀管理和綜合平衡,提出全市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和價格改革措施;組織實施南寧市價格和收費政策;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南寧市的價格、收費調整方案;擬訂和調整南寧市管理的商品、服務價格與收費標準;依法實行價格監管,維護價格秩序;組織實施價格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審理價格違法案件;按規定許可權受理價格行政複議和申訴案件;組織實施價格成本調查和價格成本監審;組織實施價格認證和涉案財物價格鑑證。下轄七縣五城區四個開發區。內設價格綜合科、商品價格管理科、收費管理科。下屬物價檢查所、價格認證中心、價格成本調查隊和價格監測信息中心4個事業單位。全局現有幹部職工67人,其中大專以上文化程度63人,具有中級專業技術職稱24人,高級專業技術職稱2人。

南寧市物價局將一如既往地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緊緊圍繞政府中心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發展觀,推進各項價格管理工作,積極為南寧市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發展作出貢獻。

領導班子

藍強(黨組書記、局長):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價格綜合科。

馮李莎(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分管商品價格管理科、價格認證中心。

謝鴒(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分管收費管理科、價格成本調查隊、價格監測中心。

游志新(黨組成員、紀檢組長):負責紀檢監察工作;分管物價檢查所。

李烜(調研員):協助黨組書記、局長工作。

內設機構

南寧市物價局內設3個職能科(室)、4個事業單位。

(一)價格綜合科

負責物價局會議組織、文秘、檔案、信訪、保密等機關日常政務,以及財務、資產、安全、計畫生育和人事管理等行政事務;負責物價信息、新聞發布工作和全市物價系統幹部培訓工作;調查分析市場價格變動情況,監測和預測全市價格變化趨勢;協助承辦有關價格方面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研究提出全市價格調控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南寧市的價格調整總體方案;研究提出全市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研究價格改革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措施;草擬價格法規、規章和綜合規範性檔案;負責物價局綜合性的重大材料、重要報告的起草工作;負責價格宣傳工作。

(二)商品價格管理科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自治區頒布的工農業商品、經營服務、公用事業和房地產等價格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制訂價格改革、調整的中短期方案;研究提出全市工農業商品、經營服務公用事業和房地產價格管理的範圍、原則和辦法,依法制訂和調整實行市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工農業商品、經營服務、公用事業和房地產等價格,協調處理市內重大價格爭議問題;參與壟斷經營行業重要建設項目的可行性研究,提出有關價格建議;提出重要物資儲備的管理費用標準、價格補貼方案和出庫價格建議;負責指導全市商品價格和經營性服務價格管理工作。

(三)收費管理科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頒布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性收費、重要有償服務收費和中介服務收費等法律、法規和政策,研究提出南寧市有關收費地方性法規、規章的建議,擬定南寧市有關收費政策,提出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性收費、重要有償服務和中介服務收費管理意見,依法擬定和調整全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性收費、重要有償服務和中介服務收費標準,組織實施收費的公示工作;依法核發《收費許可證》和《收費員證》,並組織定期審核、審查工作;指導協調全市收費管理工作。

(四)價格監督檢查分局

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依法對本地區商品、服務價格及國家機關收費活動進行監督檢查和對違法行為實施行政處罰;組織指導公民和有關組織對價格行為進行社會監督;組織開展明碼標價和反價格欺詐工作及“價格信得過”活動;負責監督檢查統計及案卷材料管理工作;依法受理和處理價格投訴舉報;承辦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價格監測中心

承擔國家發展改革委下達的糧食副食品、成品油、鋼材、煤炭、燃氣、交通、建材、生產資料、通信、醫療、教育、汽車、房地產等重要商品和服務收費進行採集、統計、分析、匯總,通過計算機網路向國家發改委和自治區物價局上報,並對價格動態作出分析預警報告。同時做好各種價格異動時期和重大節假日、二會一節等特殊監測時期的價格巡查監測工作,為政府及時、準確把握市場價格動向,出台各種價格調控措施提供全面客觀、詳實可靠的市場價格信息。負責南寧價格信息網網站建設、維護、網頁更新、軟體開發等工作。

(六)價格認證中心

接受司法機關、行政執法機關和仲裁機構的委託,對刑事、民事、行政、經濟等案件中涉及的各類標的進行價格鑑定。接受當事人委託,對訴訟案件中涉及的各類標的進行價格認證。接受當事人委託,進行價格糾紛調解。接受市場主體提出的各類有形無形資產、各種商品和服務價格認證。主要包括依法對國有資產、房產、地產價格的認證,對各類生產資料和生活資料價格的認證,對抵押物、拍賣物、過期無主物、留置物及保險理賠索賠等物品價格的認證,對需要論證的服務項目價格進行認證等。接受單位或當事人委託,對各類中介價格評估機構的結論進行認證。面向社會為生產經營者等各類組織和公民提供關於價格政策法規、市場行情、價格預測等諮詢;接受委託,為部門、行政或企業的調定價工作提供前期調研和可行性研究諮詢;為政府價格管理和經濟決策提供服務。接受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委託,做好有關價格管理方面的事務性工作;組織、協調、指導本行政區內價格認證中心的業務工作;辦理其它涉及價格的事務性工作。

(七)價格成本調查隊

負責我市重要商品、服務價格收費項目的成本調查和成本監審的具體事務;負責調查材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匯總上報工作。

單位地址

南寧市嘉賓路1號市政府1號樓11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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