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市殘疾人聯合會

南寧市殘疾人聯合會成立於1990年,是將殘疾人自身代表組織、社會福利團體和事業管理機構融為一體的“亦官亦民”的殘疾人事業團體,具有“代表、服務、管理”職能:代表殘疾人共同利益,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開展各項業務和活動,直接為殘疾人服務;承擔政府委託的行政職能,發展和管理殘疾人事業。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領導下開展工作,業務上接受自治區殘聯的指導。同時,負責指導全市各縣、區殘疾人聯合會開展工作。

單位簡介

南寧市殘疾人聯合會內設辦公室、康復工作科、就業基金科、組織聯絡維權科、宣傳教育文體科等5個科(室),下轄市殘疾人勞動就業服務指導中心、市殘疾人活動中心2個會屬單位。還按殘疾類別設南寧市盲人協會、南寧市聾人協會、南寧市肢殘人協會、南寧市智力殘疾人親友協會、南寧市精神殘疾人親友協會五個專門協會,各專門協會在南寧市殘疾人聯合會的常設執行機構執行理事會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南寧市殘疾人聯合會以“人道、廉潔、服務、奉獻”為工作準則和職業道德,竭誠為殘疾人服務。動員社會發揚人道主義精神,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鼓勵殘疾人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為社會貢獻力量。

南寧市殘疾人聯合會成立十七年來,首府殘疾人事業從無到有,從小到大,取得了長足發展,殘疾人就業、康復、教育、文體、扶貧和組織建設工作創新發展,生活保障和無障礙設施建設、社區殘疾人工作不斷深入,殘疾人的實際困難和問題逐步得到解決,殘疾人在事業的發展中得到實實在在的利益。殘疾人狀況不斷改善,殘疾人的生活水平與社會平均水平的差距進一步縮小,殘疾人平等、充分參與社會,共享社會文明成果的條件更加充分,社會地位進一步提高,各級殘聯組織“代表、服務、管理”的橋樑紐帶作用進一步發揮。政府對殘疾人事業的投入逐年加大,市本級和各縣區殘疾人事業經費大幅度增長。殘疾人事業已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重要組成部分,成為首府“三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

南寧市殘疾人聯合會是將殘疾人自身代表組織、社會福利團體和事業管理機構融為一體的殘疾人事業團體。其主要職責是:

一、聽取殘疾人意見,反映殘疾人需求,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為殘疾人服務。

二、團結、教育殘疾人遵紀守法,履行應盡的義務,發揚樂觀進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為社會主義建設貢獻力量。

三、做好弘揚人道主義,宣傳殘疾人事業工作,溝通政府、社會與殘疾人之間的聯繫,動員社會理解、尊重、關心、幫助殘疾人,推進殘疾人無障礙建設和無障礙改造。

四、開展殘疾人康復、教育、扶貧、文化、體育、科研、用品用具供應、福利、社會服務和殘疾預防工作,為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創造良好的環境和條件。

五、組織實施殘疾人分散按比例就業。

六、貫徹執行中央、自治區和南寧市關於殘疾人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定,協助政府並會同有關部門研究、制定和實施殘疾人事業的法規、政策、規劃和計畫。

七、承擔市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做好協調、組織、綜合和服務工作。

八、指導和管理各類殘疾人社團組織,指導和檢查縣、區殘疾人聯合會工作。

九、負責管理和發放《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

十、組織開展殘疾人事業的國際交流和合作。

十一、協同有關部門管理殘疾人機動車,組織殘疾人機動車駕駛員學習交通法規;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殘疾人機動車輛的入戶、年檢和審查工作。

十二、負責管理盲人按摩行業,發放盲人保健按摩從業許可證。

十三、組織募集和管理殘疾人福利基金,擴大資金來源;協調落實對殘疾人的各種優惠政策。

十四、承擔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班子

李永華:南寧市殘聯黨組書記、理事長

主持黨組、理事會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財務工作。

張穗先:南寧市殘聯黨組成員、副理事長

分管康復科、宣傳教育文體科工作。

韋煥珠:南寧市殘聯黨組成員、副理事長

分管就業科、就業中心工作。

盧文春:南寧市殘聯黨組成員、副理事長

分管辦公室、按摩中心工作。

李 衍:南寧市殘聯黨組成員、副理事長

分管組織聯絡科,市殘疾人活動中心籌建工作。

韋 武:南寧市殘聯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分管紀檢、黨支部、工會、婦委會、穩定工作。

曾柏良:副調研員

協助張穗先副理事長分管康復科、宣傳教育文體科工作。

羅小蓉:副調研員

協助韋煥珠副理事長分管就業科、就業中心工作。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一)承擔黨組、理事會的日常工作,起草有關檔案;

(二)負責會議的組織安排和議定事項的督辦;

(三)制定機關內部規章制度和年度工作計畫;

(四)管理、協調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務、機構、編制、人事、勞動工資;

(五)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

(六)負責信息統計、文秘、檔案、機要、保密、保衛、財務和機關後勤管理等工作;

(七)組織制定並實施殘在線上關幹部職工教育培訓工作計畫;

(八)協調處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對殘疾人工作的議案、提案;

(九)負責對外接待、聯絡和國際交流活動;

(十)承擔市人民政府殘疾人工作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二、康復工作科

(一)組織制定和實施殘疾人康復工作計畫;

(二)指導和協調殘疾人康復工作機構業務工作;

(三)指導殘疾人用品開發、供應、服務;

(四)推廣高新科技成果在康復領域的套用;

(五)開展殘疾預防;

(六)組織康復人才培訓,開展康復學術交流;

(七)承擔南寧市殘疾人康復工作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宣傳教育文體科

(一)組織制定並實施殘疾人事業的宣傳工作計畫,宣傳國家發展殘疾人事業的方針、政策;

(二)協調有關部門為殘疾人提供特需讀物和精神文化產品,推動殘疾人信息交流無障礙;

(三)開展殘疾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宣傳、教育、表彰殘疾人;

(四)協助有關部門組織制定和實施殘疾人教育文體工作計畫;

(五)做好殘疾人文化教育調查和適齡殘疾兒童入學率統計工作;

(六)協調解決適齡殘疾少年兒童和大中專殘疾考生入學錄取工作;

(七)協助教育部門加強特教師資隊伍建設,發展特殊教育;

(八)負責盲文、手語的推廣和手語培訓以及證書的發放工作;

(九)負責殘疾人體育協會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殘疾人文體工作計畫,組織殘疾人開展文化、體育、藝術活動。

四、就業基金科

(一)協助有關部門制定殘疾人勞動就業工作計畫,組織實施殘疾人分散按比例就業;

(二)負責開展殘疾人職業培訓;

(三)扶持殘疾人個體就業和組織起來就業;

(四)負責殘疾人勞動服務網路的建設工作;

(五)組織實施殘疾人專項扶貧;

(六)實施東西部對口支援工作;

(七)協助有關部門開展殘疾人社會保障工作;

(八)負責殘疾人福利基金會的日常工作,募集和管理殘疾人福利基金;

(九)管理和開發殘疾人福利項目。

五、組織聯絡維權科

(一)負責殘疾人組織自身建設工作;

(二)指導縣、區殘聯工作,協助管理其領導班子;

(三)調查殘疾人狀況,管理和發放殘疾人證;

(四)指導基層和社區殘疾人工作,組織志願者助殘活動;

(五)負責組織開展各種助殘、慰問活動和組織殘疾人開展各種節日活動;

(六)協助有關部門研究、制定有關維護殘疾人權益、發展殘疾人事業的法律、法規,配合有關方面對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督導;

(七)為殘疾人聯繫法律援助服務;

(八)指導基層殘聯綜合服務設施建設;

(九)調查研究殘疾人問題以及與殘疾人利益密切相關的經濟、政治、社會問題;

(十)研究殘疾人事業發展的理論、政策,提供決策依據和建議;

(十一)負責殘疾人無障礙設施建設推進工作和信訪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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