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南城街道下轄:元美、宏圖、勝和、篁村、亨美、三元里、新基、周溪、袁屋邊、白馬、石鼓、西平、蛤地、水濂、雅園、新城、宏遠、鴻福18個社區。
南城街道南北長約12公里,東西寬約6公里,全街道面積59平方公里。地勢北低南高,東南部多山嶺,峰巒起伏,地勢較高,屬丘陵地帶,地面高度在海拔130-150米之間;西北部都是沖積平原,屬東江南支流水域地帶,河流縱橫,地勢較低。
南城街道地理位置優越,處於穗港經濟走廊中間。廣深高速公路、莞太路、東莞大道、科技大道縱貫全境,市區二、三、四、五環路橫越全街道,構築了“四縱十橫”的發達交通網路。東莞市的大型城市標誌性公共設施如:東莞市中心廣場、國際會展中心、會議大廈、玉蘭大劇院、東莞市博物館、東莞市科技館、東莞市圖書館、東莞市青少年活動中心等均坐落在南城街道。南城街道目前有沃爾瑪、諾基亞、雀巢咖啡等世界500強企業12家,國家高新技術企業13家,省級創新型試點企業1家,省級高新技術企業26家,省民營科技企業26家,市民營科技企業72家,是全市高新科技企業和世界五百強企業較為密集的鎮(街道);工商銀行、農業銀行、中國銀行、建設銀行、滙豐銀行、興業銀行、中信銀行、民生銀行、浦東發展銀行、友邦保險、平安保險等諸多金融機構的東莞總部也都聚集在南城街道。
歷史沿革
明代,東莞縣的行政區劃建制分別稱為坊、廂、鄉、都、圖、村等。縣城城內稱坊,縣城城外稱廂,農村稱鄉。鄉轄都,圖分屬坊、廂、都統轄,圖以下還有村、里、甲的建制名稱。
明英宗天順八年(1464年),東莞縣有3坊1廂、5鄉20都、180圖。
明思宗崇禎十二年(1639年),東莞縣有2坊1廂、4鄉13都、110圖、364村。
今南城街道的行政區域屬當時的恩德鄉第10都。第10都有編戶第1圖、第3圖、第11圖、第12圖,共4圖,統村29。其中的蚝崗、大蓢、鴨仔塘、竹仔園(今無此村名)、塘貝、篁村、英村(今無此村名)、罟網、周家村、袁屋邊、白馬、石鼓、蓮塘莆、錢屋田、逕口(今無此村名)、陂頭、彭峒(今無此村名)17個村,屬今南城區地域。赤嶺、萼涌、鱗奔涌、荔竹山、橫崗、東莆、竹溪、岡頭、飯籮岡、神山10個村,屬今厚街鎮地域。楊梅、山門2個村,屬今東城區地域。
清代初期,沿用明代建制。
清高宗乾隆十九年(1754年)以後,村莊分隸“五屬”管轄,不復分都、圖。“五屬”是指:捕廳管屬、戎廳管屬、京山司管屬、缺口司管屬和中堂司管屬。捕廳由典史主管,駐縣城內;戎廳由縣丞主管,駐石龍墟;京山司駐茶山村,缺口司駐周家村(後遷今虎門鎮鎮口社區),中堂司駐中堂墟,各由巡檢1員主管。
清宣統三年(1911年),缺口司管轄378村,包括今南城街道、厚街鎮、大嶺山鎮、虎門鎮、長安鎮的全部境域,以及東城街道、萬江街道、寮步鎮、大朗鎮的部分境域。
今南城街道地域列名在內的村民小組(居民小組)有:龍船塘、鴨仔塘、夾水坊、苑頭、張屋村、篁村(分邊甲、亨甲、元甲、湴甲、恬甲五大坊,內又分水圍、矢直涌、水角、大篁村、池唇、元美、濟美、羅屋墩、三甲村、新墟、羅村、下塘、蔡屋氹、李村、熊村、石龍頭、黃村、英貫里、埗頭、人和市、亨美諸小坊)、大蓢、駱屋、塘貝、元嶺、簪花嶺、首荊嶺、旁岸、水澗頭、路廈、新基、徐屋基、陳屋村、罟網、沙涌、周家村、袁屋邊、蔡屋基、橫坣、和平村、三和墟、白馬、石鼓、蓮塘埔、錢屋村、蛤地、龍旺阜、逕口、連登、板嶺、大陂頭、小陂頭、鴨屎村、大雁塘、榕樹界、西園村、九里潭、家田村、青竹筍44個村(蚝崗村當時屬捕廳管轄)。
中華民國建立(1912年)後,始有“區”的名稱,初時各縣在轄境內劃分區域分設警察機關,稱為“區”。
民國18年(1929年)9月,規定縣以下設區、鄉(鎮)、里三級輔助行政機關。
民國20年(1931年),規定劃分的標準是:25戶為1里,4至10里為1鄉(鎮),20至50鄉(鎮)為1區。
民國22年(1933年),《廣東省現行保甲簡章》規定:5戶為1鄰(亦稱牌),每里為1甲,每個鄉(鎮)為1保。民國26年(1937年),改為10進制,即10戶為1甲,10甲為1保,每鄉(鎮)設10保,最少不得少於6保,最多不得多於15保。
民國23年(1934年),東莞縣設11個區,176個鄉,4個鄉級鎮。今南城區境域屬第一區管轄,區署駐縣城鎮鄉級。其中轄有:
篁村鄉:轄今篁村、勝和、元美、亨美、三元里5個社區;
平遠鄉:轄今新基、袁屋邊、白馬3個社區;
周溪鄉:轄今周溪、石鼓2個社區和現屬萬江街道的趙屋村民小組;
清平鄉:轄今西平、蛤地、水濂、雅園等社區。
民國36年(1947年)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立(1949年10月)前夕,東莞縣設有6個區,58個鄉,3個鄉級鎮,1405個保。第一區轄10個鄉(鎮),區公所駐縣城鎮鄉級。
今南城街道境域屬第一區管轄,其中領有篁村鄉的全部村莊和濂平鄉、赤屏鄉的部分村莊。
篁村鄉轄12個保,鄉公所設在元美。
第1保:沙頭坊、化龍里、池唇坊、十字街、水圍坊;
第2保:元美坊、長頭巷;
第3保:英貫里、松柏塘、埗頭坊;
第4保:人和市、石龍塘、圍廈、蔡官氹、熊屋圍;
第5保:文林坊、新榮坊;
第6保:濟美坊;
第7保:三元里;
第8保:新橋頭、新圍、龍泉塘、高橋坊、大篁村、房屋橋、陳屋欄、王屋地、賣狗地、大地塘、駱屋;
第9保:田心坊、羅屋墩、羅屋圍;
第10保:水圍坊、賴屋、矢直涌、田界涌;
第11保:塘貝、大朗;
第12保:簪花嶺、元嶺、鴨仔塘。
(註:蚝崗村屬羅治鄉)
濂平鄉轄14個保,鄉公所設在牛頭楊梅墟。
第1保:水澗頭、彭眼、新手巾嶺、舊手巾嶺、陂頭、陂頭仔、四君子、鴨屎嶺;
第2保:新板嶺、蛤地、錢屋田、板嶺、大圳埔、龍旺埔;
第3保:連登、瓜田嶺、青竹筍、草塘、九里潭、榕樹界、大雁塘;
第4保~第14保:(分屬今東城街道、厚街鎮和大嶺山鎮)。
赤屏鄉轄32個保,鄉公所設在周家村。
第1保至第4保:新基、路廈、罟網、橫坣、陳屋村、徐屋村、三家村、新墟、麻地嶺;
第5保至第10保:周家村、趙屋村(今屬萬江街道);
第11保至第13保:袁屋邊、蔡屋基;
第14保至第17保:白馬、岩下新村、蓮塘埔;
第18保至第19保:石鼓;
第20保至第32保:赤嶺……倫品涌等9個村(今均屬厚街鎮)。
1949年10月17日,東莞縣全境解放,建立東莞縣軍事管制委員會和東莞縣人民政府,設定3個縣轄市、8個區和1個特別區,共轄78個鄉。
今南城街道境域屬第二區管轄,第二區人民政府設在周家村(1951年春,遷駐金桔嶺),轄有楊西、周平、篁村、環治(今屬厚街鎮)、同沙(今屬東城街道)、金馬、大沙、連平、犀楊、塘朗(以上5鄉今屬大嶺山鎮)10個鄉。
楊西鄉轄村:連登、瓜田嶺、青竹筍、草塘、九里潭、榕樹界、大雁塘、新板嶺、蛤地、錢屋田、板嶺、大圳埔、陂頭、水澗頭、鴨形嶺、彭眼、上手巾嶺、下手巾嶺、上山門(今屬東城街道,餘下同屬東城街道)、下山門、牛頭、鍾屋圍。鄉人民政府設在牛頭村。
周平鄉轄村:新基、周家村、袁屋邊、白馬、石鼓。鄉人民政府設在周家村。
篁村鄉轄村:鴨仔塘、元嶺、簪花嶺、大朗、塘貝、大篁村、陳屋欄、上邊甲、聯益、恬甲、駱屋、篁村、元美、三元里、亨美、羅屋墩、羅屋圍。鄉人民政府設在元美村。
1952年冬,第二區的楊西鄉劃分為:西平、榕龍、牛山3個鄉;周平鄉劃分為:周平、白石2個鄉;篁村鄉劃分為:篁村、勝和2個鄉。
1953年春,東莞縣將原來9個區劃分為15個區。原第二區的勝和鄉、篁村鄉、周平鄉、西平鄉等9個鄉劃歸第一區管轄,將白石鄉、榕龍鄉等4個鄉劃歸第十二區管轄。
1955年9月,廢除各區數字編號名稱,第一區改稱為附城區。區人民政府設在莞城鎮。第十二區改稱為厚街區。
1957年3月至12月,東莞縣撤銷15個區建制,設立37個大鄉。附城區劃分成3個大鄉:篁村大鄉、羅沙大鄉(後改稱樟村大鄉)、萬江大鄉(後併入新村大鄉)。
篁村大鄉轄有:勝和、篁村、周平、西平4個小鄉。篁村大鄉人民政府設在元美村。領有縣以下行政區域名稱從此始。
1958年3月28日,將全縣37個大鄉合併為30個大鄉。榕龍小鄉從撤銷的環崗大鄉中劃歸篁村大鄉管轄。
1958年9月20日,廢除大鄉建制,建立“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建制,成立13個農村人民公社。篁村、樟村、新村3個大鄉合併組
成附城人民公社,管轄21個生產大隊。附城人民公社管理委員會設在崗貝村。
1959年5月至9月,先後將原先的13個農村人民公社劃分為20個。
1961年6月21日,又將20個農村人民公社劃分成32個。其中從附城人民公社中分離出來,設立篁村人民公社。
篁村人民公社轄有:勝和、篁村、新基、周溪、袁屋邊、白馬、石鼓、蛤地、西平、水濂10個生產大隊。篁村人民公社管理委員會設在大篁村寶大公祠。
1963年3月2日,撤銷篁村人民公社,所轄10個生產大隊全部歸併入附城人民公社。
1966年3月21日,從附城人民公社劃出勝和、篁村、新基、周溪、袁屋邊、白馬、石鼓、西平、蛤地、水濂10農業生產大隊和1個居民大隊,再次設立篁村人民公社。
1977年3月,將篁村生產大隊劃分成篁村、元美、亨美、三元里4個生產大隊。篁村人民公社轄有13個農業生產大隊和1個居民大隊。
1983年10月,改變“政社合一”體制,撤銷人民公社,改設區公所;撤銷生產大隊,改設鄉人民政府。
篁村區公所轄有:勝和、篁村、亨美、三元里、新基、周溪、袁屋邊、白馬、石鼓、西平、蛤地、水濂12個鄉和一個篁村鎮(鄉級鎮,由原元美大隊和居民大隊合併組建)。
1985年3月8日,篁村區與莞城鎮合署辦公。9月,東莞縣改稱東莞市(縣級市)。
1986年,撤區建鎮,實行鎮轄村體制,各鎮管轄原區公所的行政區域,下設村(居)民委員會。2月4日,撤銷莞城鎮和篁村、萬江、附城3個區公所,設立莞城街道辦事處、萬江街道辦事處和附城街道辦事處,作為東莞市政府的派出機構,管轄原1鎮3區的行政區域(原篁村區併入莞城街道辦事處)。
1987年10月9日,撤銷莞城街道辦事處,東莞市區改設城內、城外、篁村、萬江、附城5個街道辦事處。10月11日,撤銷鄉建制,在鎮(街道)下設定管理區,但同時掛上村(居)民委員會的牌子。
篁村街道辦事處轄有12個農村管理區和1個居民管理區。
1988年1月7日,經國務院批准,東莞市升格為地級單列市,直屬廣東省人民政府管轄。
1993年3月,從西平管理區劃分出鴨形嶺村,設立鴨形嶺管理區。
1994年5月,鴨形嶺管理區改名為雅園管理區。
1999年8月,撤銷管理區建制,設立由村(居)民直接選舉產生的村(居)民委員會。
2001年10月,篁村區街道更名為南城街道,所轄村(居)民委員會如前。
2002年11月,在東莞大道至元美中路一帶的商品房樓宇群設立新城居民委員會。
2003年4月,撤銷南城街道的村民委員會,全部改制為社區居民委員會。南城街道轄有:勝和、篁村、元美(與篁村區居委會合併)、亨美、三元里、新基、周溪、袁屋邊、白馬、石鼓、西平、蛤地、水濂、雅園、宏遠、鴻福、新城17個社區居民委員會。
2004年6月10日,東莞市人民政府遷駐南城,南城街道成為東莞市行政中心。
2012年9月,在東莞大道以東片區成立宏圖社區居委會。南城街道共轄有18個社區居民委員會,其中4個為新型社區:鴻福、新城、宏遠、宏圖,主要服務地屬南城開發的商業、商住樓盤小區;14個為具有集體經濟實體的社區,其中,勝和、篁村、元美、亨美、新基、蛤地、水濂、西平等8個社區為兩級集體經濟,三元里、周溪、袁屋邊、白馬、石鼓、雅園等6個社區為一級集體經濟。
東莞市南城街道已獲省級或以上榮譽:
2000年榮獲“廣東省體育先進鎮”稱號
2003年榮獲“廣東省城市體育先進社區”稱號
2004年榮獲“全國城市體育先進社區”稱號
2004年榮獲“廣東省教育強鎮”稱號
2004年榮獲“廣東省衛生鎮”稱號
2006年榮獲“全國文物工作先進鎮”稱號
2007年榮獲“廣東省文明單位”稱號
2008年榮獲“全國精神文明建設工作先進單位”稱號
2011年獲“‘十一五’期間廣東省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先進集體”稱號
2012年榮獲“廣東省科普示範社區”稱號
2013年榮獲“廣東省生態村”稱號
2014年榮獲“全國和諧社區建設”稱號
2014年榮獲“廣東省民族團結進步模範集體”稱號
2015年榮獲“全國文明單位”稱號
2015年榮獲“全國科普示範社區”稱號
2015年榮獲“廣東省地震安全示範區”稱號
2015年榮獲“廣東省社區教育實驗區”稱號
東莞市南城街道部分已獲市級榮譽:
1995年篁村區(南城區)被評為“東莞市衛生鎮”
1999年篁村區(南城區)被評為“東莞衛生先進鎮”
2002年南城被評為“東莞市衛生鎮”
2002年、2003年獲當年年度鎮級領導班子工作實績量化考核綜合總分二等獎
2004年、2005年獲當年年度鎮級領導班子工作實績量化考核綜合總分一等獎
2006-2014年獲當年年度鎮(街)領導班子工作實績量化考核綜合總分一等獎
2009年被評為“東莞市文化建設先進街道”
2009,2011-2012年被評為“綜合整治機車工作先進鎮街”
2009年被評為“新莞人服務管理工作單項工作突出獎”
2009年被評為“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先進鎮街”
2009年被評為“東莞市優先發展公共運輸表揚鎮(街)”
2009-2010年被評為“東莞市城鄉水利防災減災工程建設先進單位”
2009-2010年被評為“全市辦公室系統先進單位”
2009-2011年被評為“東莞市推動民營經濟發展先進單位”
2009年獲東莞市2009年度土地利用考核綜合二等獎
2010-2012年被評為“春運工作先進單位”
2010,2012年被評為“東莞市敬老模範單位”
2010年被評為“國家安全工作先進單位”
2010-2012年被評為“新莞人服務管理工作先進鎮街”
2010年被評為“全市居家養老工作先進單位”
2010年被評為“全市民政工作先進單位”
2010-2011年被評為“農產品質量安全管理工作先進鎮街”
2010年被評為“東莞市消防安全工作先進單位”
2010年被評為“市政府十件實事工作先進單位”
2010年被評為“東莞市工傷預防工作優秀單位”
2011年被評為“全市產業結構調整和轉型升級先進鎮街”
2011年被評為“東莞市創建國家環境保護模範城市先進單位”
2011年被評為“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先進鎮街”
2011年被“無政策外多孩出生鎮(街)”
2011年被評為東莞市“金融創新”先進單位
2011年被評為“東莞市婦女工作創新獎”
2011年被評為“全市社會工作先進單位”
2011年被評為“黨管武裝工作先進單位”
2011年被評為“東莞市2009-2011年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工作突出貢獻單位”
2011年被評為“東莞市宜居建設先進鎮街”
2012年被評為“重大項目建設管理先進單位”
2012年被評為“東莞市交通工作先進鎮(街)”
2012年被評為“維護穩定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先進鎮(街道)”
2012年被評為“東莞市婦女工作一等獎單位”
2012年被評為“東莞市金融創新推進獎”
2015年被評為當年年度鎮街領導班子年度工作優秀鎮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