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學

時,經學分為南、北兩派。 ,《左傳》則 ,《左傳》則

拼音:nán běi xué
注音:ㄣㄢˊ ㄅㄟˇ ㄒㄩㄝˊ
引證解釋:南北朝 時,經學分為南、北兩派。除《詩》、《禮》外, 南朝 為 魏 晉 之學, 北朝 為 東漢 之學。《隋書·儒林傳序》:“南北所治章句,好尚互有不同: 江 左,《周易》則 王輔嗣 ,《尚書》則 孔安國 ,《左傳》則 杜元凱 。 河 洛 ,《左傳》則 服子慎 ,《尚書》、《周易》則 鄭康成 。《詩》則並主於 毛公 ,《禮》則同遵於 鄭氏 。大抵南人約簡,得其英華,北學深蕪,窮其枝葉。”後即把 南北朝 的南學與北學兩派合稱為南北學。 清 皮錫瑞 《經學歷史·經學統一時代》:“案史於 隋 一代經學盛衰及南北學統一,說皆明晰。” 范文瀾 《中國經學史的演變》第一部分八:“ 南北朝 時代, 北朝 儒生保守漢儒煩瑣經學, 南朝 儒生採取 老 莊 創造新經學。所謂南學簡約,得其英華( 要義 );北學深蕪,窮其枝葉(煩瑣)。就是南北學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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