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圩

1973年汛期,石臼湖水位11米,北圩因堤身標準低而漫破。 1983年汛期,大隴口最高水位達12.41米,南圩經搶救安全渡汛。 南圩堤頂高程達13.0~13.5米,北圩圩堤高程達12.5~13.3米,內外坡1∶3左右。

以丹陽湖趙村港為界限,位於南者稱南圩,北者稱北圩,並而稱之南北圩。南北圩東隔運糧河與湖陽圩相望,西畔大公圩東埂。兩圩土地面積分別為32.06平方公里及21.14平方公里。耕地分別為3.4萬畝及2.4萬畝。圩堤長分別為23.1公里(與高淳縣滄溪圩成圈堤)及15.7公里。
南北圩原為丹陽湖灘,建國前曾數度局部墾殖,因糾紛廢棄。湖灘是釘螺巢穴,多發血吸蟲病危害人民身體健康。1970年上級有關部門授意當塗、高淳兩縣圍繞《高淳當塗丹陽湖水利糾紛協定書》(簡稱《華東協定》)就湖灘管轄範圍及消滅釘螺數度洽商。1971年10月,10個公社發動民工4萬多人,進入湖灘工地,迎戰雨雪 ,築圩滅螺。苦戰一冬春,共做土方103萬立方米。根據“矮圩滅螺”的精神,圩堤高程原8.5米,到1974年築至10米左右。
為儘可能有利於生產,圩田經丈量,分配給各公社。分配範圍為:南圩為烏溪、塘南、黃池、馬橋、大隴5個公社及紅旗漁業大隊;北圩為亭頭、西河、石橋、新豐、護河5個公社及花津漁業大隊。
1973年汛期,石臼湖水位11米,北圩因堤身標準低而漫破。1974年南圩趙家閘失事,北圩也於7月18日漫潰。1980年8月29日北圩堤基管涌潰破,決口長160米,沖成深潭75畝大,深度7米。1979年6月,長江流域規劃辦公室《關於青弋江水陽江漳河綜合利用規劃意見》中明確“按不進洪考慮”。從此以修堤和配套並舉。省、地、縣在財力、物力上給予支持,1980年省下撥建站電機水泵30台套及安裝器材價值共16.9萬元。在建閘的同時,各開挖中心溝一條,分別長13.2公里和9.4公里,溝上寬20米,深3.5米,與支毛渠溝通。從此,滅螺奪豐收之效日益顯著。1983年汛期,大隴口最高水位達12.41米,南圩經搶救安全渡汛。北圩於7月5日接省防汛抗旱指揮部電示扒堤蓄洪,7日晚,遂在現場扒堤長2米,至次日沖寬206米,沖深至負2米。
圩內原有排水系統紊亂,泄水不暢。1986年10月間由受益鄉鎮投勞挖修溝渠122.8公里,做土方65.2萬立方米,同時補助經費建橋閘配套建築物23座。1989年7月11日上午6時許,北圩因堤基滲水造成管涌而墮潰,農作物和機電設備被淹。
南圩堤頂高程達13.0~13.5米,北圩圩堤高程達12.5~13.3米,內外坡1∶3左右。北圩在三汊河等處做塊石護坡2.62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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