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保障局

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計畫和地方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貫徹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有關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貫徹落實人員調配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綜合管理政府獎勵和表彰工作。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起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規範性檔案,擬訂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事業發展規劃、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 督檢查。
(二)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力資源市場發展規劃和人力資源流動政策,建立全市統一規範的人力資源市場,促進人力資源合理流動、有效配置。
(三)負責促進就業工作。擬訂統籌城鄉的就業發展規劃和政策,完善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擬訂並組織落實創業、就業援助制度,完善職業資格制度,統籌建立面向城鄉勞動者的職業培訓制度,牽頭落實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實施高技能人才、農村實用人才培養和激勵政策。
(四)統籌建立覆蓋城鄉的社會保障體系。貫徹落實城鄉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政策和標準,貫徹落實全國統一的社會保險關係轉續辦法,貫徹落實國家社會保險及其補充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制度,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全市社會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
(五)負責就業、失業、社會保險基金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擬訂應對預案,實施預防、調節和控制,保持就業形勢穩定和社會保險基金總體收支平衡。
(六)貫徹落實國家、省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以及機關企事業單位人員福利和離退休政策。
(七)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全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擬訂相關配套政策並組織實施;參與人才管理工作,落實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和繼續教育政策,牽頭推進深化職稱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博士後管理和服務制度,負責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選拔和培養工作,擬訂吸引國(境)外專家、留學人員來(回)南充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軍隊轉業幹部的安置計畫和地方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軍隊轉業幹部教育培訓工作,貫徹落實部分企業軍隊轉業幹部解困和穩定有關政策,負責自主擇業軍隊轉業幹部管理服務工作。
(九)負責全市行政機關公務員綜合管理,貫徹落實人員調配有關政策;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國家榮譽制度和政府獎勵制度,綜合管理政府獎勵和表彰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貫徹落實農民工相關政策,擬訂全市農民工工作規劃,協調解決農民工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維護農民工合法權益。
(十一)貫徹落實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制度和勞動關係政策;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貫徹落實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勞動保護政策;組織實施勞動監察,協調勞動者維權工作,依法查處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行為;協調處理有關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方面的信訪事項。
(十二)負責國(境)外人才、智力引進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領域的國際交流與合作,負責相關涉外業務技術合作和人才交流,負責出國(境)培訓工作。歸口負責各類人才隊伍和群體的培訓教育工作。
(十三)承擔市政府公布的有關行政審批事項。
(十四)履行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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