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

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

南京發鄉村旅遊消費券是有價抵用券,在指定消費點抵扣同等額度的消費費用。券可累計使用,每次抵扣額度不能超過一次消費總額的50%,每次消費券使用最高限額為500元。需要解釋的是,券允許友情贈送,一個家庭可以擁有不只100元的消費券,使用時不要超過500元的限額就可以了。消費者須在券面登記身份證號,並持有效身份證直接消費使用,並在票面左下角身份證號碼一欄,簽下本人名字後才能用。指定消費點須核對持券者的有效身份證件,不得收取假冒、手續不全、塗改、污損、過期的“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券不記名、不掛失、不找零、不兌換現金,不得買賣交易,持券者須在消費券規定的期限內使用。

基本簡介

2009年2月16日,南京市為擴大內需,啟動消費市場,向主城8區的市民免費發放了價值總額為2000萬元的“鄉村旅遊消費券”。“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票樣,分為10元、20元、50元三種。主體圖案採用的是中國傳統剪紙圖案中一頭昂首挺胸的牛的形象,牛身上還匯聚了南京的市花梅花的圖案,不僅具有濃郁的民族氣息,還融入了南京特色。“牛”象徵著興旺,寓意南京旅遊業將迎來欣欣向榮的“牛市”。底紋採用傳統的波浪紋元素和“南京旅遊”拼音縮寫NJLY字母的組合。波浪紋既代表南京“山”和“水”的形體,又寓意處處和諧的景象。同時,每個月消費券的顏色都不一樣。消費券是有價抵用券,在指定消費點抵扣同等額度的消費費用,可在選定的鄉村旅遊景點使用,也可在景區內的住宿、餐飲等延伸行業使用。

如何發放

本次消費券發放通過搖號方式進行,搖號主要是從玄武區、白下區、秦淮區、建鄴區、鼓樓區、下關區、雨花台區、棲霞區江南八區89萬戶家庭中,選取20萬戶“幸運家庭”,每戶發放100元“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 居民憑券可以在建鄴區、雨花台區、棲霞區、江寧區、浦口區、六合區、溧水縣、高淳縣指定的37個鄉村旅遊點抵扣同等額度的消費費用。 此次發放活動的旅遊券消費時間為3月-6月,不過鄉村旅遊消費券標有使用月份,按月使用,有效期為當月。

如何領券

中獎家庭帶上戶口簿和戶籍內任一居民的身份證到戶籍所在地社區領取,逾期未領的作自動棄權處理。搖號結果和消費券會通過區旅遊局發放到各街道,再到社區,“根據市民領券的時間分批發放到社區”。居民戶口簿編號的最後兩位數字與搖號產生的號碼一致的,可憑戶口簿及本戶籍內任一居民的身份證,在每個月的規定領取時間內,到戶籍所在地社區填寫“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發放登記表”,領取當月的“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屆時市民將會領到一個紅色信封,內含100元的 “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其中10元一張,20元2張,50元一張)、一份37個指定消費點的宣傳單頁、一封致市民朋友的信。信封的背面有“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的使用規定及市、區、縣旅遊局諮詢、投訴電話。

如何使用

每次抵扣不超過消費總額的50%, 持身份證消費,券面登記消費者姓名。 券可累計使用,每次抵扣額度不能超過一次消費總額的50%,每次消費券使用最高限額為500元。需要解釋的是,券允許友情贈送,一個家庭可以擁有不只100元的消費券,使用時不要超過500元的限額就可以了。消費者須在券面登記身份證號,並持有效身份證直接消費使用,並在票面左下角身份證號碼一欄,簽下本人名字後才能用。指定消費點須核對持券者的有效身份證件,不得收取假冒、手續不全、塗改、污損、過期的“南京鄉村旅遊消費券”。券不記名、不掛失、不找零、不兌換現金,不得買賣交易,持券者須在消費券規定的期限內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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