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歷史
半城市化現象一經出現,便引起了國內外學者的密切關注。半城市化研究可劃分成以下3個階段:(1)20世紀60年代末至90年代初,萌芽期,側重於半城市化現象及半城市化地區的內涵、特徵、形成動力機制以及空間演進規律等的辨析;(2)20世紀90年代中後期,發展期,儘管這一時期時間跨度較短,但研究成果頗為豐富,並逐漸從半城市化的理論探討轉向不同地區半城市化現象的實證研究;(3)21世紀初期至今,成熟期,研究成果日益多樣化,涉及半城市化地區產業結構升級與競爭優勢的重組、土地利用變化與空間重構、基礎設施建設以及生態環境問題等方面。特別是針對半城市化地區生態環境問題方面的研究,成果不斷豐富,涉獵領域包括區域環境污染及治理、生態空間格局的演變規律及機制以及半城市化與生態環境演變的互動研究等。
對於半城市化概念的探析由來已久,國內外大批學者分別從社會層面、土地利用構成、區域經濟與社會特徵、城鄉演化過程、形成機制等方面提出他們的看法。總體看來,國外學者主要從區域特徵方面進行了詳細的闡釋,他們認為:半城市化地區,區位上,一般介於城市與鄉村之間;土地利用上,城鄉用地相互交錯混雜;結構上,經濟結構、社會結構與景觀格局三者的動態變化;形成機制上,突出了大都市的輻射與擴散對於半城市化地區形成的作用。國內學者在此基礎上,結合我國國情,重點從我國半城市化現象的自身特徵及形成機制方面提出了一些看法,具有代表性的是,劉盛和、鄭艷婷等人提出:我國半城市化地區的形成主要受外國資本的流入、大都市區的輻射和擴散以及鄉村工業化的作用等3 個因素的作用。
定義
與半城市化地區相近的概念主要有城市邊緣區(urban fringe)、城鄉結合部(city-country fringe)、城市交錯帶(urban-rural ecotone)等。這幾個概念在指代的地域範圍、特徵上具有較大的共性,因此在實際運用時常常會產生混淆。但挖掘其本質,也不難發現:(1)“城鄉交錯帶”這一概念主要套用於景觀生態學中關於區域景觀格局變化的研究,其他兩個概念主要套用於城市地理學中關於城市空間結構的研究。(2)在所指地域上,“城市邊緣區”和“城鄉交錯帶”一般是以城市建成區為圓心、以城市對於鄉村影響的最遠距離為半徑所覆蓋的範圍,而“半城市化地區”並不一定位於大城市周圍,由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狀況所決定。(3)形成的動力機制上,“城市邊緣區”尤其強調中心城市的作用,“城鄉交錯帶”強調城市與鄉村的共同作用,“半城市化地區”則因各個地區經濟發展背景的不同而不同。
綜合以上,半城市化事實上指某一獨立的地域單元在城市化進程中的某一階段,處在這一階段的地區稱之為半城市化地區,該地區具有獨特的經濟、社會特徵,與城市邊緣區、城鄉交錯帶在形成的動力機制上有著較大的不同。空間組成上,該地區既有城市化水平較高的中心地域,也有城市化水平較低的邊緣地域,結合城市化水平的差異性探討生態環境問題的差異性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中國特色
與西方傳統城市化明顯不同的是,中國存在大量既具有農村特點又具有城市特點的半城市化地區。因此,僅採用將城市和鄉村截然分開的二分法來描述城市化這個連續的過程顯然有其不足。既然半城市化作為從鄉村到城市的過渡,那么,對城市化的界定也就是對半城市化界定的基礎。傳統城市化的內涵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 人口變化,即人口規模和人口密度的不斷增加; (2) 經濟變化,即非農產業從業人員及非農產業產值比重不斷增加; (3) 社會變化,即城市文明和城市生活方式的傳播和擴散 。其中,前兩個因素是衡量城市化的基礎,後一因素則是衡量城市化核心。半城市化也應包括上述三個不同層次的變化,並將其作為界定半城市化的基礎。
由於各國的情況千差萬別,在實際定義城市的時候,各國都有自己的標準,並且差異很大,因此不可能也沒有形成一個全世界統一的標準來量化城市和鄉村的區別,即使在同一國內,這種標準也經常變化。如果僅按照農業人口和非農業人口比重大小來界定半城市化,就有可能使界定出的半城市化地區和現有的城市或鄉村重合,給研究帶來很大的不便。半城市化是從鄉村到城市的過渡。因此,可以從套用的角度將半城市化地區界定為已經初步具備城市的某些特點和功能,但尚未被劃為城市的地區,在中國主要是城鄉結合部、小鎮、鄉和非農產業發達的村。中國的半城市化地區與傳統的郊區有很大不同。正常的郊區化是由居住要求引起的,人們從中心城市遷出,形成圍繞城市的“臥區”。半城市化主要是由於非農產業,特別是製造業投資在城郊和鄉村而引發的。因此,中國目前的半城市化地區並不是未來的郊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