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茅箭區審計局

十堰市茅箭區審計局1、貫徹執行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我區審計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情況。 4、向區長提交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7、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監督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質量。

十堰市茅箭區審計局
1、貫徹執行審計工作的方針政策;制定我區審計規章制度並監督執行情況。
2、向區政府報告和向區政府有關部門通報審計情況,提出制定和完善有關政策法規、巨觀管理的建議。
3、依據《審計法》的規定,直接進行下列審計:區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區級各部門、事業單位及其下屬單位的財務收支;區政府各部門管理的和受區政府委託由社會團體管理的社會保障基金、環境保護資金、社會捐贈資金及其他有關基金、資金的財務收支;國際組織和外國政府援助、貸款項目的財務收支;其他法律法規規定應由區審計局進行的審計。
4、向區長提交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的審計結果報告;受區政府委託向區人大常委會提出本級財政預算執行情況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報告
5、組織實施對貫徹執行國家財政方針政策和巨觀管理措施情況的行業審計、專業審計和審計調查;受區政府委託組織對有關黨政幹部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依法受理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審計決定的複議申請。
6、組織實施對重點建設項目的審計監督。
7、監督社會審計組織的審計業務質量;監督會計師事務所的執業質量。
8、負責本局幹部的教育、培訓、監督、管理,抓好乾部隊伍建設。
9、承擔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