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不二門指要鈔

知禮《指要鈔》即為該文之注釋。 依本書卷首自序所載,知禮之撰本書,乃為匡正舊解之謬,為指示介爾之心而撰。 釋簽十不二門者,今昔講流以為一難文也。

十不二門指要鈔】
書名。二卷,宋代天台宗山家派大師知禮撰。收在《大正藏》第四十六冊。為湛然《十不二門》一文之注釋。《十不二門》原為荊溪湛然《法華玄義釋簽》卷十四之一段文字,系湛然在論述《法華》本門十妙之前所作之導論;後人錄出該文,別行於世。知禮《指要鈔》即為該文之注釋。
依本書卷首自序所載,知禮之撰本書,乃為匡正舊解之謬,為指示介爾之心而撰。
有源清、宗昱二師,分別撰述《十不二門示珠指》、《注不二門》二書。知禮以為此二書‘事理未明,解行無記,荊溪妙解,翻隱於時。’因此,知禮乃就妄心觀、兩重能所理具事造別理隨緣等觀點,發揚自說。
本書撰寫年代為宋·景德元年(1004);書中另附有慈雲遵式所撰序。此外,本書之注書極多,但中國除天台可度《指要鈔詳解》四卷外,其餘皆不傳。可度之《詳解》注釋極詳細,且引用趙宋天台山家山外諸師之著作,可資參考者不少,為《指要鈔》末注書中之白眉。
◎附︰遵式〈指要鈔序〉(摘錄)
釋簽十不二門者,今昔講流以為一難文也。或多注釋各陳異端,孰不自謂握靈蛇之珠,揮彌天之筆。豈思夫一家教觀,殊不知其啟發之所,公覽之再嘆,豈但釋文未允,奈何委亂大綱,山隤角崩,良用悲痛。將欲正舉,舍我而誰,遂而正析斯文,旁援顯據綽有餘刃,兼整大途教門權實。今時同昧者於玆判矣,別理隨緣其類也,觀道所託連代共迷者於玆見矣,指要所以其立也。至若法華止觀綱格之文,隱括錯綜略無不在,後之學者足以視近見遠,染指知味,易不云乎,通天下之志,定天下之業,斷天下之疑,實此一二萬言得矣。式忝同學也,觀者無謂吾之亦有黨乎,取長其理無取長其情,文理明白誰能隱乎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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