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街[廣東省江門北街]

江門的北街位處西江南岸、蓬江口之西,距香港95海里、澳門55海里,河闊水深,是一個優良的江海型港口,也是省內僅次於廣州黃埔的外貿大港。

街道歷史

北街[廣東省江門北街] 北街[廣東省江門北街]

江門作為一個港口,可分為內港和外港兩部份。1904年江門關開關時,劃定“江門鎮之西南角起直至文武廟止,由江門河之東口起至鯉魚山止,由江門河之西口起至芝山村止”為外輪停泊港區,也就是說,北街的西江河面自潮連芝山至外海鯉魚山均為外輪錨泊地,北街也便成了專供外輪及經營港澳、外國航線的中國商船靠泊的外港。江門開埠後,錨泊北街港的有來自美國、英國、丹麥、日本等亞、歐、美洲商船,真是“門泊歐美萬里船”。

其實,北街早在江門開埠前便有外輪靠泊。

光緒八年(1882年),梁啓超從新會城乘船赴廣州參加府試,“長船穿過夾岸的葵林,駛過市廛喧嚷的江門埠再北去,便抵達桅桿林立、汽笛嗚鳴的北街海……他對著一條迎面駛來的煙囪冒著濃濃黑煙的火輪船高興得叫起來:‘洋船!火輪船!’……‘爸,你看,火輪船上有人拿著望遠鏡’”(陳占標、陳錫忠著《一代奇才》第19頁)。說明這時北街巳有外輪靠泊。

1904年3月,粵海關稅務司盧力飛簽發《廣東江門新關口岸稅則並行駛輪船章程》(後改為《西江通商行輪章程》)列明:“由香港澳門來往西江貿易之輪船,必須先經江門、或先經省城方能駛入西江,如先經江門,必須由磨刀門之道前往,並赴拱北關水綱洲關呈報,又必遵照西江通商暫行統共章程察驗,或發給準照並請領江門準照,方能駛行前往”。按此規定,整個西江流域的行船、貿易,必須經由江門的北街或廣州。

自古繁華

北街的航運,可分為貨運和客運兩大類。

貨運:

從1921年至1925年,天津港平均每年各國船舶出入口噸數為407萬噸,而同期江門北街港的結關船隻為109萬噸,相當於天津港的26.7%。

客運:

江門開埠前的三水關,雖有江門、甘竹、肇慶、德慶4個客貨上下口,但據記載,1901年,經由北街的進出境旅客達13.2萬人次,占了三水關進出境總人數的75%。

遊客

1923年,經江門海關查驗的進出境旅客為653148人次(其中外國人740人次),為江門常住人口的60多倍。直到1990年,江門口岸的進出境旅客人數才打破這一紀錄。

港口

日軍占領江門期間,也把北街作為外運港口,不過,除日本籍船隻和少數華籍船隻外,其它國家的船隻不得駛入。1946年6月25日,民國政府國防部把江門劃為海軍基地,北街的外國船隻絕跡。1951年2月15日,國家實施邊境封鎖,只留澳門一條航線,行駛的船只有紅星242號輪等。1952年進出境人數僅為7422人次。

江門作為一個港口,可分為內港和外港兩部份。1904年江門關開關時,劃定“江門鎮之西南角起直至文武廟止,由江門河之東口起至鯉魚山止,由江門河之西口起至芝山村止”為外輪停泊港區,也就是說,北街的西江河面自潮連芝山至外海鯉魚山均為外輪錨泊地,北街也便成了專供外輪及經營港澳、外國航線的中國商船靠泊的外港。江門開埠後,錨泊北街港的有來自美國、英國、丹麥、日本等亞、歐、美洲商船,真是“門泊歐美萬里船”。

其實,北街早在江門開埠前便有外輪靠泊。

海關和北街

北街及鄰近的潮連、外海、東炮台、水南、滘北一帶,除了幾個小山頭外,其餘全為海洋。元明以來,西江帶來的大量泥沙在這裡淤積成坦,逐步變為陸地。明洪武三年(1370年),白石開始有人定居。清同治年間,人們在耙沖修築了一條3.3公里長的堤圍,把784畝灘地圍成了稻田。光緒二十八年(1902年),人們又在水南修築了1.5公里長的堤圍,使806畝河灘地變為耕地。也就是在這期間,北街的地勢也高了起來,白石鄉的村民便在上面種上了桑樹,這片灘涂也便成了耕地。

英國政府藉口“中國於光緒二十一年五月二十八日與法國訂立條約所讓江洪界內之地,致與二十年正月二十四日與英國訂立之中緬條約相違”,要求對中緬條約續議修改。經雙方派員談判,光緒二十三年正月初三日(公曆1897年2月4日),中英簽訂了《續議緬甸條約附款》(筆者註:《江門市志》寫作《中英緬甸通商條約》,經查王鐵崖所著《中外舊約章彙編》,應為中英《續議緬甸條約附款》),雙方議定“將廣西梧州府、廣東三水縣、城江根墟開為通商口岸,作為領事官駐札處所”,並“將江門、甘竹灘、肇慶府、及德慶州城外四處,同日開為停泊上下客商貨物之口,按照長江停泊口岸章程一律辦理”。

1897年6月3日,梧州關開關;6月4日,三水關開關;6月5日,中英《續議緬甸條約附款》在北京換文。9月11日,粵海關派供事盧祥持粵稅務司杜德維簽發的印照,率員前往江門選定上下客貨口口址,並租地用以興建海關辦公、住宿用房。

盧祥前往江門選址覓地之時,這裡地名雖叫“北街口”(江門河與西江合流處南岸有一村莊名叫北街村,因而江門河口便叫北街口),但既無一間永久性建築,也無街道,更無洋商在此居住。河灘之上便是一片桑田,只有兩三間農夫用以歇息避雨的茅舍。盧祥見北街江面開闊,上可通三水、梧州,下出磨刀門可達澳門,經橫門可往香港,入江門水道又可往三埠,地理位置重要,港口優良,便選定這裡為江門上下客貨口口址,並以每畝每期(5年)洋銀82元的價格,向業主楊榮耀租賃了1.52畝北街口海旁土名東頭的一塊桑地,之後僱人草草搭起了幾間篷屋和一個臨時碼頭,約一個月後,江門上下客貨口便在北街正式啟用。三水關所派駐的關員便在這些篷屋裡辦公,住宿則回江門,每日上下班用小火輪接送。直到這時,北街仍未有人定居。

被外國人盯上

二十世紀剛到,中國發生了一件驚天動地的大事:1900年8月15日,八國聯軍打入了北京城,慈禧太后攜光緒皇帝離京到西安暫避。1901年9月7日,清政府派奕劻和李鴻章為全權代表,與英、法、日、俄、德、美、意、奧、西、比、荷11國代表在北京簽署了《辛丑各國和約》,賠償各國白銀4.5億兩,這就是臭名昭著的“辛丑條約”。

根據《辛丑條約》第11款關於“重新修改通商和行船各條約”的規定,1902年1月10日,清政府派工部尚書呂海寰、稅務司裴式楷、稅務賀壁理、戴樂爾,與英國派出的印度二等寶星總理印度事務大臣政務處副堂馬凱、大使館漢務參贊戈頒、督辦英商老公茂公司德政等人開始了中英修改商約的談判。經過近9個月的“馬拉松”式會談,1902年9月5日晚上10時,中英《續議通商行船條約》在上海簽字。由於英方首席談判代表為馬凱,所以該條約又叫做“馬凱條約”。

中英《續議通商行船條約》第八款第十二節規定:“中國允願將下列各地開為通商口岸,與江寧(南京)、天津各條約所開之口岸無異,即:湖南之長沙、四川之萬縣、安徽之安慶、廣東之惠州及江門”。這樣,江門便與廣州、上海、天津一樣,成為各國可以自由行船、通商的口岸。

地名搬家事跡

江門既然被開作通商口岸,那么,港口選在哪裡?海關建在哪裡?光緒二十九年十二月十九日(1904年1月6日),外務部致函總稅務司:“將江門作為通商口岸一條,應遵照施行,刻擬派稅務司人等前往駐紮籌備”,又說:“查江門向有數人在彼經理常稅,系歸三水關稅務司調派節制,……現既開為通商口岸,另派稅務司專轄,……毋庸由三水稅務司兼理”,擬將北街的江門上下客貨口升格為口岸,設立海關。

其實,由英國人管理的中國海關早就有此打算。中英《續議通商行船條約》簽字才一個多月,1902年10月26日,粵海關便向業主楊榮耀續租了與前租地相連的5.48畝土地(租期為30年),同月,又租得鄰近的唐積慶、唐國慶桑地14畝多,合共20多畝,其意就是在此興建江門海關。

署理外國通商各口稅務事宜總稅務司(海關總署)接外務部公函後,1904年2月20日,總稅務司赫德簽署任命書,任命粵海關副稅務司梅樂和(英國籍)為江門關署理稅務司,“並要求你聽從我的命令,而且只聽從我的命令”。

1904年3月1日,梅樂和上任履新,接手江門關開關的籌備工作。3月7日,江門關開關。隨後,他便利用粵海關的專項撥款購置建築物料、僱請工匠,著手興建海關辦公樓。同年,北街第一幢磚木結構的永久性建築江門海關辦公室建成使用,這就是前面提到的那幢中西合璧的房子。至清末,海關在租賃的桑地上共建成永久性建築3幢。民國時,又租地興建成了稅務司公館、私貨侖、驗貨廠及員工宿舍等屋宇,形成了海關建築群。

海關辦公樓建成後,人們才在海關兩側陸續建起了一批屋宇,西江河邊逐漸形成了一條街。

“從前的北街”在現在的江海區滘北辦事處,即河的對面。從外面開來的客輪和油輪在“北街口”兩岸停泊,旅店、飯店在此開辦。人們便將河對岸的北街地名搬過來使用,“從前的北街”反而漸漸失去使用權了。

後來街道多了起來,北街也成為一個社區,人們便把“北街”改為海傍街。至今,這條街仍為北街區最長、最闊的馬路。真的是先有海關,後有北街。

江門海關自開關至抗戰開始,一直駐在北街。1938年11月14日,因日軍迫近,江門海關遷到拱北關設在澳門大堂街10號的辦公樓辦公。1942年5月1日,日偽政權在江門關原址設立粵海關江門分關。1945年10月21日,江門關遷回原址。直到現在,江門海關仍在北街辦公。

江門海關成立時,懸掛清朝的龍旗。1912年1月1日中華民國正式成立,2月16日下午3時15分,江門關奉命升起青天白日滿地紅旗,是為五邑地區第一面中華民國國旗。1949年10月27日,中國人民解放軍江會區軍事管制委員會派軍代表赴北街接管江門海關,從此,五星紅旗便一直在江門海關高高飄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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