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北侖習俗書籍介紹:風俗習慣是廣大人民民眾在長期的生產和生活中歷代相沿襲而面積久形成的,其源遠流長。
作者:俞 雷、葉雙猛
風俗的內容大體可以概括為心理、行為和語言三個大類。心理方面主要包括各種禁忌、自然崇拜、圖騰崇拜、祖先崇拜等;行為方面主要指與心理風俗密切相關聯而表現出的行為習慣,包括祭祀、婚儀、祈禳和歲時節日、紀念活動等習俗,也稱有形風俗;語言風俗主要指以語言為手段表現人們思想感情和意志要求的傳統性藝術,如神話、傳說、諺語、歇謠等。
注意內容
北侖地處東海之濱,先人們以農樵漁鹽為生,茅房石屋而居,傳統的風俗與河姆渡文化有著密切的聯繫,留有新石器時代某些風俗的遺蹟。隨著社會的發展和生產水平的提高,原始的習俗逐步改變、演進。北宋以來,中原人民為避戰亂大量向南方移民。南宋在杭州建都以後,中原禮俗進一步融入本地。這就使北侖的風俗絕大部分與全省各地相一致。至明清兩代,北侖地域擴大(陸岸外移)、人口增多,諸多風俗基本定型,形成傳統。所以說,北侖的傳統風俗是我國古代人民物質文化、生產活動的產物,是古越文化與中原文化相結合的一部分。通過《北侖習俗》,我們可以從中推測和了解北侖的歷史,北侖的文化傳承,北侖人與大自然搏鬥以及抗擊外侮的情況。蒐集和整理《北侖習俗》,對於弘揚民族文化、發覺北侖的文化底蘊,無疑是有積極意義的。
北侖人民歷來以勤勞勇敢、儉樸淳厚著稱,諸多習俗反映了在一定歷史條件下人們祈求豐收和平安,嚮往祥和與歡樂地樸素願望和最基本的生存要求。但是由於時代的局限,在傳統的習俗中就會有良俗和陋習之分。例如“�火龍”,其作用是殺傷越冬病蟲害;端午節在古代史驅邪禳災的節日,後又普遍引申為紀念愛國詩人屈原;今新�街道下三山有個娘娘宮,祀奉海神天后,福建人稱為“媽祖”,原是一個具有積極意義的神話故事等等,都可以歸為良俗。
但由於歷代的封建統治,也形成諸多不科學的,甚至是醜惡、反動的風俗。如封建的宗法制度,男尊女卑、三從四德的封建禮教,典妻之類的陋婚以及各類祭祀活動等,形成了民間信仰與宗教的交錯,封建倫理與傳統道德的混淆,這些都應予以批判、革除、棄絕。
為了使傳統風俗獲得健康、有益的發展,為了反映北侖的歷史和文化,北侖區地方志辦公室有關同志經過較長時間的採訪、調研、積累,並參閱相關的史料、志書、輯錄了《北侖習俗》。其時限大致鎖定在清代至民國期間,當今的老年人對這部分內容也許會有身臨其境的親切感;其內容除明顯帶有與社會相悖,可能會對今人產生誤導的糟粕予以批判剔除外,一般都如實地作了記載,以反映這一時期的真實歷史。所以我們應本著歷史唯物主義的觀點去看待,要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發揚移風易俗的精神,有批判地發揚和繼承優秀的地域文化遺產,為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做出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