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08年奧運會水球項目參賽資格體系
所設小項
男子12支隊伍
女子8支隊伍
運動員/單項協會/各奧委會名額分配
運動員名額分配:156名男運動員(12支隊伍,每隊13人)
104名女運動員(8支隊伍,每隊13人)
總計260名運動員
各單項協會/奧委會最大人數:男女各1支由13名運動員組成的隊伍(國際泳聯規則BL8.3.10)
資格獲得規定
男子水球奧運會資格(12支隊伍)
12支資格隊伍應通過以下方式產生:
1.洲際錦標賽/東道主
國際泳聯規則BL8.3.10.1.2
五大洲的洲際錦標賽的冠軍隊伍自動獲得資格,但如果某洲冠軍隊伍已通過2007年墨爾本第12屆國際泳聯世界錦標賽獲得資格(國際泳聯規則BL8.3.10.1.4),則該洲洲際錦標賽中排名後一位的隊伍獲得資格。東道主代表本洲參賽。 5支隊伍
2.2007年世界聯賽
國際泳聯規則BL8.3.10.1.3
2007年世界聯賽的冠軍隊伍獲得資格。如果該隊已在洲際錦標賽中獲得資格(BL8.3.10.1.2)或者已通過2007年墨爾本第12屆國際泳聯世界錦標賽獲得資格(國際泳聯規則BL8.3.10.1.4),則世界聯賽排名後一位的隊伍獲得資格。 1支隊伍
3.第12屆國際泳聯世界錦標賽(2007年墨爾本)
國際泳聯規則BL8.3.10.1.4
2007年墨爾本第12屆國際泳聯世界錦標賽的前三名隊伍獲得資格。如果三支隊伍中的任何隊伍已由洲際錦標賽或2007年世界聯賽獲得資格(國際泳聯規則BL8.3.10.1.3),則2007年世界錦標賽中排名後一位的隊伍獲得資格。 3支隊伍
4.奧運會資格賽
國際泳聯規則BL8.3.10.1.5
其他三個名額由奧運會資格賽(男子)的前三名隊伍獲得。 3支隊伍
女子水球奧運會資格(8支隊伍)
8支資格隊伍應通過以下方式產生:
1.洲際錦標賽/東道主
國際泳聯規則BL8.3.10.3.2
五大洲的洲際錦標賽的冠軍隊伍自動獲得資格。東道主代表本洲參賽。 5支隊伍
2.奧運會資格賽
國際泳聯規則BL8.3.10.3.3
其他三個名額由奧運會資格賽(女子)的前三名隊伍獲得。 3支隊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