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學後勤基建管理處

12. 13. 14.

後勤基建管理處崗位職責
1. 根據學校長遠規劃和發展遠景,負責制訂學校長期基本建設規劃,編制年度基本建設計畫,並組織實施。
2. 負責學校基本建設新建項目,組織地質勘探,會同使用部門提供設計資料和使用要求,組織委託設計工作。交納各種費用(城市檔案管理費、四源費),辦理施工許可證和開工許可證及與之相關的其他手續。
3. 負責審核基建設計方案,安排委託施工。組織招投標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簽定招投標工程的施工契約。
4. 負責施工質量的監督檢查,組織竣工驗收工作。
5. 負責工程竣工驗收後的成品保護和移交,以及交付使用後一年內有關部分的維修聯繫工作。
6. 負責學校規劃總圖的補充與修改工作。
7. 按照北京市規劃暫行條例的有關規定,按基建程式對新建項目進行審定,對違章建築清理、上報、提出處理意見。
8. 起草工程中有關設備、大宗材料、各項分包工程招標檔案,組織招標工作。
9. 負責校內各部門自籌新建工程的規劃、設計和上報審批工作,並受投資單位的委託組織施工。
10. 負責制訂、確定後勤服務的取費標準、質量標準。
11. 負責管理學校後勤服務經費,學校將後勤服務經費下撥後勤基建管理處,在確保經費使用效益的原則下,管理、使用後勤服務經費。
12. 負責組織後勤服務及設備採購的招投標,代表學校與後勤集團簽訂後勤服務契約。
13. 負責各學院、系及大修計畫外的各單項維修、改建、擴建工程的予決算審核工作。
14. 負責編制學校年度大修工程計畫,嚴格控制修繕經費,以及對學校零修工作的檢查、驗收,按及時率、完好率和服務態度對零修工程按季進行考核。
15.做好有關學校基本建設和學校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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