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延慶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簡稱發展改革委)是負責研究擬訂本縣經濟和社會發展政策,進行綜合平衡,指導本縣總體經濟體制改革的縣政府組成部門。承擔著研究提出本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提出總量平衡、發展速度和結構調整的調控目標及調控政策、措施;提出本縣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投資結構和資金平衡方案,組織制訂本縣重大項目計畫和中長期規劃;貫徹實施國家和北京市的價格巨觀調控政策等項工作。
主要職責
縣發展改革委的主要職責是:
1.貫徹落實國家和本市關於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
2.研究擬訂本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根據國家和本市巨觀調控要求,統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研究提出本縣經濟社會發展、經濟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措施,提出綜合運用各種調控手段的建議;受縣政府委託,向縣人大作本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3.對本縣國民經濟運行進行監測、預測,提出應急預案;綜合研究並協調本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方面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
4.負責匯總和分析本縣財政、金融等方面情況,參與研究財政和土地政策,研究提出投融資體制改革的建議並組織實施,協調在延金融機構促進本縣投融資工作;會同有關方面研究擬定政府重大項目融資方案。
5.研究本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組織和協調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本縣開發區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協調相關政策的落實。
6.提出地方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投資結構和資金平衡方案,組織制訂本縣重大項目計畫,規劃重大項目布局;按許可權審批和上報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安排協調境外重大投資項目和企業技術改造投資管理項目;負責縣政府建設資金統一安排、使用和監管,提高資金使用效率;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發展戰略、目標,組織制訂有關政策;負責指導和協調招標投標工作。按要求徵收基礎設施建設費。
7.推進延慶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研究提出產業結構升級和空間布局最佳化的目標及政策建議,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縣域經濟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政策措施,銜接有關專項規劃和政策,指導城鄉經濟協調發展;組織擬訂高技術產業發展及用高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規劃和政策措施,促進技術進步和產業現代化,推進重大科技成果的產業化;研究提出促進現代服務業發展的戰略、規劃和政策建議;組織和協調區域、區縣經濟合作工作。
8.提出促進消費需求增長的政策建議,指導、監督重要商品的政府訂貨、儲備、輪換和政府投放;組織指導編制重要商品市場和要素市場建設、現代物流業的發展規劃。
9.承擔本縣價格管理責任,監測分析價格運行情況,研究提出本縣價格總水平調控目標、調控政策和價格改革建議,依法制訂許可權內收費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實施價格監督檢查。
10.做好本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文化、衛生等社會事業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措施,研究協調本縣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
11.組織擬定本縣基礎設施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並協調實施;研究分析綜合交通、水資源、園林綠化等基礎設施方面的發展狀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12.研究提出本縣可持續發展戰略,參與編制土地供應計畫,提出經濟社會發展與土地資源平衡的政策建議。
13.組織擬定本縣能源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並協調實施;銜接能源總量平衡;組織擬訂能源等基礎產業發展規劃以及資源開發利用和生態環境建設規劃;指導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協調環保產業發展,組織實施節能監察和考核工作。
14.負責本縣電力行業管理和煤炭行業管理、承擔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環保產業發展等管理職責;負責縣煤炭市場、縣供電行業、縣小水電站監督檢查,並承擔相應的管理責任;承擔本縣電力事故應急指揮部的具體工作。
15.負責組織擬定本縣國民經濟動員規劃、計畫;研究並協調國民經濟動員與國民經濟、國防建設重大問題,組織實施國民經濟動員有關工作。
16.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班子
郭永華,現任中共延慶縣委發展和改革工作委員會書記、發展和改革工作委員會機關黨委書記,延慶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主任。
主持發改工委、機關黨委、發改委全面工作。
郝健,現任中共延慶縣委發展和改革工作委員會副書記、機關黨委副書記、調研員,中共延慶縣紀律檢查委員會、延慶縣監察局發展和改革工作委員會書記、監察分局局長。
分管科室:工委辦、辦公室、人教科(監察科)、工會。
閆克安,現任延慶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
分管科室:基礎設施科、生態環境建設辦公室、投融資平台。
武鑫,現任延慶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
分管科室:產業投資科、全程辦、發展建設投融資管理中心、有機農產品發展中心、長城諮詢中心。
王學鋒,現任延慶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
分管科室:社會發展科、法規稽察科(掛延慶縣治理工程建設突出問題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招投標行政監督協調機制辦公室)。
齊立祥,現任延慶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物價檢查所所長。
分管科室:價格管理科、收費檢查科、工農價檢查科、物價綜合科、價格認證中心。
劉宗明,現任延慶縣新能源與循環經濟辦公室主任。
分管科室:新能源發展科、循環經濟發展科、節約能源辦公室。
宋海田,現任延慶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
分管科室:綜合科(掛經濟動員辦、經濟運行協調辦)、發展規劃科、金融服務工作辦公室、體改調研科、環境資源科(掛電力辦、節能監察辦)、信息中心。
機構設定及職能職責
工委辦公室:做好與本系統黨委、黨組、黨支部日常聯繫等項工作;做好本系統幹部檔案管理等項工作;貫徹縣委部署的各項任務並對所屬單位的工作實施檢查、監督、考核、評比;做好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設、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社會穩定等項基礎性工作;做好本系統統戰、工會、共青團、婦聯、計畫生育和老幹部的具體工作;負責發展改革委機關政工和機關作風建設。
辦公室:負責本單位的幹部、人事、工資、外事管理等工作;負責來往公文的處理、大事記的匯集、檔案管理、報刊征訂管理、保密工作;負責會務的組織及會議決定事項的督查工作;負責起草、匯總季度、年度工作總結;管理機關的財務、資產和接待工作;負責機關綜合治理、安全保衛、普法工作;負責食堂及單位車輛、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單位公益活動、綠化美化、環境治理工作;負責機關工會、信訪、婦女、計畫生育及老幹部等工作。
發展規劃科:研究制訂本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的建議;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綜合平衡的目標和政策措施;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組織編制和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點專項規劃;研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研究提出區域經濟合作發展戰略、規劃,組織和協調區域經濟合作工作,協調解決區域經濟合作與發展中的有關問題。
產業投資科:貫徹落實固定資產投資及國家產業政策,監督、檢查執行情況;編制經營性固定資產投資的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重點項目建設計畫;對經營性項目(不含房地產)管理和審批;負責生產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建設和爭取資金工作,對審批後的項目進展情況進行跟蹤、調查、驗收;安排協調利用外資、境外投資的重大項目;負責產業投資政策信息調研工作;研究本縣高技術產業及產業技術發展方向,提出高技術產業發展和用高技術改造傳統產業的戰略和中長期規劃,組織制訂相關政策;負責安排高技術示範工程和高技術產業化項目;組織推進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升級,對國外進口設備減免關稅項目進行審核報批和消化創新。
綜合科(經濟動員辦、經濟運行協調辦公室掛靠在綜合科):負責本縣國民經濟整體運行的監測、預測、分析,起草運行分析報告,提出經濟調節的目標和政策措施;負責本縣重點行業運行情況的監測、預測、分析工作;組織編制本縣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畫及執行情況;負責縣政府建設資金統一安排、集中使用和監管,防止重複建設和面面俱到;負責對全縣經濟工作考核辦法的制定及具體考核工作;負責重要檔案起草;負責延慶縣經濟動員方面的工作;負責牽頭組織全縣經濟運行的協調工作。
基礎設施科:監測分析地方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研究提出本縣財政、金融投資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制訂地方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重大項目和政府投資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制訂投融資體制改革方案,提出直接融資和資本市場培育的發展戰略,組織制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研究房地產投資的規模、速度、結構等重大問題,提出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建議,組織編制土地供應計畫、房地產開發規劃和計畫;管理城市基礎設施建設費的徵收工作,協調地價款的收繳工作。負責安排基礎設施建設項目,分析項目建設情況並協調解決有關問題;研究交通發展狀況,提出交通發展戰略和目標,組織制訂交通發展規劃和政策措施。
社會發展科:研究提出本縣社會發展戰略,組織編制社會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綜合分析社會發展狀況,協調人口、文化、教育、衛生、體育、廣播電視、旅遊、政法、民政等發展政策與措施,協調社會事業發展和改革的重大問題;負責編制社會事業項目規劃、項目審批和爭取資金工作;研究分析本縣就業、居民收入分配和社會保障的情況,組織編制就業規劃,提出就業、收入分配、社會保障與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調控目標和政策建議。
環境資源科:研究分析本縣能源、水資源開發利用情況,提出能源和水資源開發利用發展戰略和目標,組織編制能源結構調整規劃、水資源綜合開發利用規劃,並制訂相關政策措施;研究本縣經濟、社會與環境、資源協調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編制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規劃,參與編制環境保護規劃,提出資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以及發展新能源的政策建議,組織協調環保產業發展,參與研究整治重點污染源、污染地區的方案。負責本縣煤炭、電力行業管理工作,組織擬訂煤炭、電力行業規範和技術標準,協調解決煤炭、電力行業的有關重大問題,貫徹落實國家節能政策;組織制定縣域生態環境建設規劃及年度計畫;具體組織實施生態建設項目,並負責項目的全過程的監督、管理、檢查驗收工作;負責全縣生態建設的信息調研工作。
中小企業科:中小企業專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指導各類中小企業服務機構開展工作;推進中小企業信息化工作;負責本縣中小企業融資擔保及信用體系建設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體改調研科:研究本縣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相關配套政策;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指導和協調經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研究本縣開發區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議,協調相關政策的落實;研究本縣所有制結構調整的重大問題,提出調整目標和政策措施、建議;研究中小企業、非國有經濟發展的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和具體措施,指導中小企業開展對外經濟合作工作,協調建立和完善中小企業服務體系;負責本縣內金融部門的協調工作;負責企業債券發行和股份有限公司設立、調整的審核,組織公司上市的審核;負責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監管工作。
價格管理科:負責本縣價格總水平變動情況的監測、預測,提出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調控政策和價格改革建議,提出價格管理範圍、原則和辦法,制訂和調整政府管理的重要商品價格並組織實施;研究本縣收費政策執行情況,提出政策調整的建議,提出收費的管理範圍、原則和辦法,制訂和調整收費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綜合協調本縣價格監督檢查工作,依法處理有關商品價格和收費的重大違法案件,按規定受理價格處罰的申訴案件,依法組織實施價格聽證工作。負責市場價格信息採集和發布工作。
法規稽查科:負責調查研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執行情況,負責本部門行政執法監督、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工作;指導和協調招標投標工作。負責重點建設項目日常監督管理稽查工作;匯總、上報稽察工作報告;研究稽察出的重大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並督促檢查處理結果的落實情況;研究擬訂重點建設項目監督檢查的具體規定和稽察工作管理辦法。
監察科:負責制定委機關廉政建設計畫,並組織檢查各階段工作落實情況;負責起草委機關各項廉政制度和考核標準,加強對機關作風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受理各單位和個人對發改工委管理部門和發改委機關工作人員違法違紀的檢舉、控告的調查、取證、處理工作。負責聯繫機關廉政監督員和價格監督員,開展內部廉政紀檢稽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