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和《中共北京市順義區委、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政府關於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京順發〔2009〕33號),設立北京市順義區園林綠化局(簡稱區園林綠化局),掛北京市順義區綠化委員會辦公室(簡稱區綠化辦)牌子。區園林綠化局(區綠化辦)是負責本區園林綠化工作的區政府工作部門。職能
一、北京市順義區園林綠化局職責調整(一)取消的職責。
由區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劃入的職責。
1.劃入原由區市政管委承擔的有關園林綠化行政管理職責。
2.劃入原區林業局(區綠化辦)的職責。
(三)增加的職責。
增加對本區園林進行行業管理的職責。
(四)轉變的職責。
1.加強推進本區園林綠化城鄉統籌發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業資源的職責,加強對本區園林綠化的科學規劃、統一管理,最佳化資源配置,促進園林綠化事業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2.加強本區園林綠化行業管理,強化政策研究、標準制定、執法監管等職責,促進產業發展,提高園林綠化方面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水平。
3.強化在職責許可權範圍內為中央、市屬駐區單位服務的職責。
二、北京市順義區園林綠化局主要職責
(一)區園林綠化局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關於園林綠化工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制定本區園林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會同有關部門編制本區園林專業規劃和綠地系統詳細規劃,並組織實施。
2.組織、指導本區植樹造林和封山育林工作;組織、協調、指導防沙治沙和以植樹種草等生物措施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負責園林綠化重點工程的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工作;組織、指導生態林的建設、保護和管理;負責區級(含)以上園林綠化建設項目專項資金使用的監督管理工作。
3.承擔管理和保護本區森林資源的責任;組織編制林木採伐計畫,監督檢查林木憑證採伐、運輸,組織實施林權登記、發證工作;負責森林資源的調查評估、動態監測、統計分析等工作;指導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擬訂集體林權制度和林業改革意見,並組織實施;依法調處林權糾紛。
4.承擔保護本區陸生野生動植物的責任;組織、指導陸生野生動植物的保護和利用工作,組織開展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監測工作;依法組織開展生物多樣性保護和林木種質資源保護工作,組織、指導林木、綠地有害生物的監測、檢疫和防治工作;負責古樹名木的管理工作。
5.承擔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本區森林防火工作的責任;組織擬訂森林防火規劃和森林火災撲救應急預案,並監督實施;指導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和撲救隊伍建設;承擔區森林防火指揮部辦公室(區森林防火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本區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依法查處破壞森林資源的案件。
(二)區綠化辦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關於綠化美化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編制本區城鄉綠化美化建設規劃和年度計畫,並指導實施;負責本區綠化美化的組織協調、督促檢查和評比表彰工作。
2.負責本區全民義務植樹活動的組織、宣傳發動、協調聯絡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北京市順義區園林綠化局設7個內設機構和順義區森林公安處。(一)北京市順義區園林綠化局辦公室。
負責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機關信息化建設、後勤保障等工作;負責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組織有關年鑑的編纂工作。
(二)北京市順義區園林綠化局政工科。
負責紀檢、監察、信訪、法制、黨建、統戰工作;負責工會、共青團、婦聯、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幹部管理(包括離退休幹部)、人事勞資工作。
(三)北京市順義區園林綠化局綠化美化科。
組織編制本區綠化美化發展規劃、計畫,並指導實施;組織公益性綠地、林地和樹木的認建認養工作;承擔紀念林和紀念樹的監督管理工作;組織開展民眾性綠化美化創建工作;組織、協調重大活動的綠化美化及環境布置工作。
(四)北京市順義區園林綠化局園林管理科。
組織編制本區園林發展規劃、計畫,並指導實施;參與重點園林綠化工程設計方案的論證和評審;負責本區生態林建設和防沙治沙、造林營林、林木種苗的管理以及林木種質資源的保護和利用工作;組織、指導林木綠地有害生物的監測、檢疫和防治工作;組織、指導防沙治沙和以生物措施為主的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監督管理造林、營林重點工程項目。承擔綠化補償費的收繳管理及直屬綠地的管理工作。承擔本區公園和國有林場的管理,參與公園規劃設計方案的審核,組織、指導公園和國有林場的建設和開發利用。
(五)林政資源管理科。
負責本區森林資源和林權管理;承擔林地調查、定級、登記以及林權登記、發證等管理工作,協調處理森林權屬糾紛;組織編制森林採伐限額;承擔育林基金、森林植被恢復費的收繳管理工作;協調指導木材資源的綜合利用。負責陸生野生動植物的保護和合理利用工作;組織開展濕地公園的建設和管理,監督指導其合理利用;承擔古樹名木資源普查和相關監督管理工作。
(六)產業發展科。
擬訂本區果樹、花卉、蜂蠶、林木種苗、森林資源利用等產業的發展規劃、政策措施、管理規範和技術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有關新品種、新技術的引進、試驗、示範、推廣、技術培訓等工作;組織園林綠化重大科技項目的研究開發,承擔有關技術推廣和科普工作;承擔園林綠化環境保護方面的協調工作;組織、指導林業碳匯工作;承擔園林綠化對外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
(七)財務科。
編制本區園林綠化發展年度經費預算;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財務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承擔有關統計工作。
順義區森林公安處。
負責本區森林公安工作,管理森林公安隊伍;依法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陸生野生動物資源等方面的案件;組織、指導森林火災的撲救工作和撲救隊伍建設;承擔森林防火、突發林業有害生物事件以及沙塵暴災害等方面的應急管理有關工作;協助相關部門做好陸生野生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人員編制
北京市順義區園林綠化局(區綠化辦)行政編制24名、政法專項編制11名(總編制中含紀檢、監察專項編制)。其中:局長(主任)1名、副局長3名、區綠化辦專職副主任(副處級)1名、森林公安處處長(副處級)1名;科級領導職數9名(含森林公安處副處長2名)。機關工勤事業編制6名。
其他事項
(一)區園林綠化局與區市政市容委在園林綠化工作職責方面的分工。區園林綠化局負責全區園林綠化行政管理、行業管理等工作;區市政市容委協助配合做好綠化美化發展規劃,協調市政市容有關園林綠化工程建設等工作。(二)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事項另行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