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石景山區工會

一、主要職責(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根據區委、區政府、北京市總工會的中心工作和黨的工運方針,研究制定工會工作的方針和任務,指導全區工會工作。 (六)協助區委組織部管理直屬基層工會領導班子;研究制定工會幹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訓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 (九)負責區工會機關幹部和所屬事業單位領導幹部的管理、黨的建設工作;監督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員幹部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根據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北京市石景山區機構改革方案》(京文[2001]143號),設定北京市石景山區工會(簡稱區工會)。區工會是區委領導下的各級工會的領導機關和代表機關。
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根據區委、區政府、北京市總工會的中心工作和黨的工運方針,研究制定工會工作的方針和任務,指導全區工會工作。
(二)依照法律和《工會法》,組織和指導全區各級工會堅定不移地推動黨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根本指導方針的貫徹落實,進一步突出和履行工會的維護職能。貫徹執行北京市工會代表大會和石景山區工會代表大會的決議,開展工會各項業務工作。根據基層工會的要求,解決需要與有關方面協調解決的問題。
(三)對有關職工利益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區委、區政府和北京市總工會反映職工民眾的思想、願望和要求,並提出意見和建議;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有關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並監督執行。對侵犯職工合法權益重大事件進行調查並提出處理意見,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研究職工在勞動中的安全健康和勞動保護工作狀況,發揮監督、指導和服務作用。
(四)指導基層工會加強自身建設和改革,負責本區新建企業的工會組建;監督檢查《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的貫徹執行情況,指導基層工會組織職工開展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制度的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建立健全調整勞動關係、維護職工勞動權益的平等協商、集體契約制度和監督保證機制。
(五)動員組織全區職工開展以“愛國立功”競賽為主要內容的經濟技術創新工程,為推進我區經濟發展發揮主力軍作用。
(六)協助區委組織部管理直屬基層工會領導班子;研究制定工會幹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訓教育規劃並組織實施。
(七)協助區政府做好全國、市級勞動模範、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狀)、首都勞動獎章(狀)的推薦、評選工作,負責勞動模範的各項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區工會經費的管理、使用、審查和審計工作。負責管理區工會系統的資產。
(九)負責區工會機關幹部和所屬事業單位領導幹部的管理、黨的建設工作;監督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黨員幹部黨風廉政建設情況。
(十)根據市總工會、區委的指示精神,完成各項臨時任務。
二、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能,石景山區工會設5個職能科室:
(一)辦公室
負責區工會工作部署落實情況的協調、督查和服務工作;負責綜合反映全區工會工作和全區職工隊伍的重要情況與動態;承擔區工會重要會議、重大活動的組織和內外公務聯絡接待工作;負責區工會有關檔案和區工會領導講話的起草和文稿審核工作;負責區工會的文秘、檔案、保密、統計、信息、機要收發、印信管理、辦公自動化工作;負責與區政府聯席會議制度的具體實施工作;負責上級組織和領導批示意見的督辦工作;負責區工會機關行政事務和離退休幹部的管理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權益維護部
負責推動本區工會組織建立平等協商、集體契約制度和監督保證機制的工作;指導全區工會加強對集體契約的管理和履約監督;指導和推動全區工會參與建立勞動關係三方面協調機制;負責指導本區職工的民主參與、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工作;推動基層工會堅持和發展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推動公司制企業建立職工董事、監事制度;參與有關部門指導本區企業、事業單位推行廠務公開工作;負責全區職工普法教育、法律諮詢,接待來信來訪;參與勞動爭議的調解處理,處理工會涉訟案件;負責女工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生產保障部
參與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社會救濟、住房等方面政策的制定;指導和組織實施送溫暖工程,維護特困職工和困難職工群體的合法權益;負責指導本區工會實施民眾性經濟技術創新工程;負責全國“五一”勞動獎章(狀)、首都勞動獎章(狀)和全國、本市勞動模範的推薦、評選和管理工作;負責參與本區有關勞動安全衛生政策和法律、法規草案的研究和擬定;監督檢查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的執行情況;參與職工重大傷亡事故和嚴重職業危害的調查處理以及安全衛生設施的審查驗收;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組宣部
負責全區工會的宣傳、教育、文化和體育工作,調查研究和反映職工的思想狀況;負責全區工會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指導直屬基層工會換屆選舉,負責基層工會的組織建設和會員會籍管理工作;指導和推進新建企業工會的組建並發揮作用;負責指導和推進基層工會建設職工之家的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財務部
負責全區工會經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管理區工會本級留成的工會經費;負責基層工會及區工會事業單位財務預決算的審核、批覆和監控工作;負責對全區各級工會財務工作的政策指導和監督;負責工會資產的管理;負責與區財政、稅務、銀行等部門的業務聯繫、信息交流、政策協調工作;負責全區基層工會經費使用情況的審查、審計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人員編制
區工會機關行政編制13名。其中,主席1名,副主席2名;科級領導職數5名。
機關工勤事業編制1名。
單 位:北京市石景山區工會
地 址:石景山路35號
郵政編碼:100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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