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是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對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常務委員會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書長、委員若干人組成,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由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在代表中選舉產生。常務委員會的組成人員不得擔任國家行政機關、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職務。常務委員會每屆任期與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 常務委員會會議由主任召集,每兩個月至少舉行一次。常務委員會的決議,須經常務委員會全體組成人員的過半數通過。

基本介紹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是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的常設機關 ,對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負責並報告工作。

工作職權

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保證憲法、法律、行政法規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決議的遵守和執行。

在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根據本市的具體情況和實際需要,在不同憲法、法律、行政法規相牴觸的前提下,可以制定和頒布地方性法規,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和國務院備案。

討論決定本市政治、經濟、教育、科學、文化、衛生、環境和資源保護、民政、民族工作的重大事項;決定對本市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計畫和預算的部分變更;決定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討論決定的重大問題;決定授予地方的榮譽稱號。

監督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的工作;撤銷區、縣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不適當的決議;撤銷市人民政府不適當的決定和命令;受理人民民眾對北京市國家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的申訴和意見。

在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決定副市長的個別任免;在市長、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市人民檢察院撿察長因故不能擔任職務的時候,決定代理人選;決定市人民政府組成人員、市人民法院審判人員、市人民檢察院檢察人員的任免;在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決定撤銷個別副市長的職務;決定撤銷由它任命的市人民政府其他組成人員和市人民法院審判人員、市人民檢察院檢察人員的職務;在北京市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補選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出缺的代表和罷免個別代表。

常務委員會主任、副主任和秘書長組成主任會議,主任會議處理常務委員會的重要日常工作。

常務委員會設立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員的人選,由常務委員會主任會議在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中提名,常務委員會會議通過。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負責審查代表的選舉是否符合法律規定。

現任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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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德印,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 曾任北京市延慶縣委書記,北京市委農工委副書記、書記,北京市委常務副秘書長,市委常委、秘書長、辦公廳主任、市直屬機關工委書記,北京市委副書記、市委黨校校長、北京行政學院院長、市人大常委會主任、黨組書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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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有成,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曾任共青團順義縣委副書記、宣傳部副部長,順義縣平各莊鄉黨委書記,順義縣順義鎮農工商總公司總經理,市委農工委幹部處副處級調研員、副處長、處長,市委農工委副書記,大興縣委書記,大興區委書記,副市長、市政府黨組成員,中共北京市委常委、統戰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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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紀綱,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曾任北京市計委郊區處副處長、處長、計委委員、副主任、黨組成員、黨組副書記,北京市政府副秘書長,北京市統計局局長、黨組書記,北京市政府副秘書長、辦公廳常務副主任、黨組副書記,北京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黨組成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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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新成,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民進中央專職副主席(副部長級)、北京市委主委,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首都師範大學校長。 曾任北京師範學院歷史系講師、副教授、教授,首都師範大學歷史系副主任、主任、首都師範大學副校長,民進北京市委副主委、主委、首都師範大學副校長,民進中央副主席、北京市委主委,首都師範大學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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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昭玲,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僑聯副主席、北京市僑聯主席,致公黨中央常委、北京市委主委,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曾任北京工業大學教師、校長秘書、決策研究室副主任、高教研究室副主任、工會常務副主席、研究生黨總支書記、研究生部副主任、工會常務副主席、校教代會常務副主任兼計算機系黨總支書記,北京工業大學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工會主席,中國僑聯副主席、北京市僑聯主席、黨組書記,致公黨北京市委副主委、主委,中國僑聯副主席、北京市僑聯主席,致公黨中央常委、北京市委主委,中國僑聯副主席、北京市僑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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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康林,男,漢族,1953年12月生,江蘇南京人,1970年6月參加工作,1974年12月入黨,在職研究生畢業,高級政工師。現任北京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曾任團市委副書記,市政府副秘書長兼天安門地區管委會主任,大興縣委書記,市體育局局長、黨組書記兼市政府副秘書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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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偉,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 曾任北京鋼鐵學院團委書記、黨委學生工作部副部長(兼),北京團市委大學中專部部長、團市委副書記、市青聯副主席、北京青年政治學院副院長,北京市朝陽區委副書記,市委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正局級)、市委處理法輪功問題領導小組副組長,北京市委副秘書長、市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

機構設定

北京市人大常委會設定辦公廳、法制辦公室、內務司法辦公室、財政經濟辦公室、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辦公室、城市建設環境保護辦公室、農村辦公室、民族宗教僑務辦公室、研究室、代表聯絡室、人事室、機關黨委、信訪辦公室、規範性檔案備案審查辦公室、預算工作委員會等16個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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