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簡介
延慶公路分局為北京市交通委員會路政局的派出機構。具有十項主要工作職責,機關設 10 個職能科室,分別是辦公室、計畫科、工程管理科、養護管理科、路網管理科、安全質量監督科、鄉村公路管理科、財務科、政工人事科、監察科。下設 1 個直屬機構是公路路政執法大隊。分局現有職工72人,其中機關47人,路政大隊25人。2010年延慶公路分局公路養護總里程611.257公里。路線總計41條:國道1條,31.38公里,市道9條,225.33公里,縣級路31條,354.547公里;一類路線223.593公里,二類路線266.287公里,三類路線121.377公里。橋樑134座:大橋12座,中橋23座,小橋99座。主要職責
(一)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北京市有關公路建設和管理的法律、法規和規章。(二)參與編制轄區內公路建設規劃,提出年度公路建設、養護維修計畫並組織實施。
(三)負責轄區內公路建設、養護的行業管理;組織轄區內市管公路建設、養護、管理工程的項目管理工作。
(四)負責轄區內國道、市道、縣道公路路政管理的具體工作。
(五)參與轄區內公路建設質量及養護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六)負責轄區公路設施安全的監督管理的具體工作、負責組織突發公共事件中涉及公路設施方面的應急搶險工作;參與交通基礎設施防災救災有關工作。
(七)負責轄區內公路防汛搶險、鏟冰除雪的組織工作。
(八)負責轄區內公路、橋樑技術狀態的分析評價及運行狀態監控工作。
(九)負責轄區內鄉、村公路建設與養護管理的行業指導工作。
(十)完成路政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班子
張海濤同志:黨委書記、局長:張海濤同志主持分局黨政全面工作,負責財務科、聯繫路政執法大隊。於春華同志:副書記、副局長、紀委書記:於春華同志負責黨務、紀檢、安全和後勤保障工作,分管黨委辦公室、辦公室、人事科,聯繫養路費徵收稽查所。
黎興田同志:副局長:黎興田同志負責工程技術管理、協助局長負責分局全面工作。
魏東同志:副局長:魏東同志負責計畫統計、公路養護及鄉公路工作,協助局長聯繫路政執法大隊工作。
機構設定及職能職責
辦公室:負責本單位文電、會務、機要(保密)、檔案、信息、信訪、建議、提案、安全(維穩和內保)、宣傳、對外聯絡和政府信息公開等工作;承擔重要事項的組織、督查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工作;負責法規規章貫徹落實、行政複議、應訴等相關工作;承擔機關後勤管理和服務工作。計畫科:參與公路路網發展規劃的研究;提出公路建設、養護年度計畫;負責編報公路工程的概預算、決算,負責工程變更工作。負責公路新改建大修工程前期工作。組織交工驗收,參與竣工驗收組織工作,負責綜合統計工作。負責公路工程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的推廣套用工作。負責鄉村道路的年度養護計畫及計畫執行情況的報備工作。
工程管理科:負責公路建設工程的行業管理;負責貫徹公路工程技術標準,提出施工圖初審意見;組織公路新建、提級改造、大修工程的招標投標工作。負責公路建設項目的質量、安全管理;負責工程建設項目管理和組織協調; 負責提出工程變更,參與工程竣工驗收,組織優質工程申報工作。負責從業單位信用管理工作。
養護管理科:負責實施市管公路養護管理工作;負責提出公路中小修、維護計畫,參與提出公路大修、改造計畫;負責組織實施市管公路中小修、交通工程及綠化工程招投標工作,參與公路建設、改造、大修工程交工、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市管公路中小修、交通工程、綠化工程的交、竣工驗收工作;負責市管公路防汛搶險、鏟冰除雪的組織工作;負責養護、綠化、及交通量數據的收集與更新;負責市管公路、橋樑技術狀況的分析、評價。
路網管理科:負責公路路網動態信息監測、發布、更新及相關動態信息的上報;負責對路網中心設備、網路及外部設備的運行維護;負責分局應急系統值守,公眾服務熱線管理。參與公路應急事件搶險工作。
安全質量監督科:負責本單位安全生產監管與應急管理工作;負責公路設施安全與應急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和報送。參與公路建設工程重大質量、安全事故的協調處理。 負責一般新改建、大修工程施工現場的巡視檢查;負責中修及以下養護工程監督工作;負責鄉村公路的質量、安全監督的管理工作;參與交(竣)工驗收工作;向上級監督機構報告工作情況,發布質量信息。
鄉村公路管理科:參與編制鄉村公路的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監督、檢查和指導鄉村公路的建設、養護工作。負責鄉村公路建設養護信息報送工作。收集鄉村公路的年度養護計畫及計畫執行情況 。
財務科:負責財務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公路建設資金、養護資金等的使用及管理工作;負責財務預(決)算工作。
政工人事科:負責人事管理、工資管理、教育培訓、機構年審變更、及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負責本單位的黨群工作。
監察科:負責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直屬機構公路路政執法大隊主要職責:負責市管公路的路政管理及保護的具體工作,維護路產、保護路權;負責對挖掘、占用公路、穿跨公路的橋樑、渡槽的許可;負責公路用地範圍內設定非公路標誌的許可;負責增設平面交叉道口的許可;負責對公路兩側建築控制區內臨時建築的核准;負責對超限車輛、履帶式車輛行駛公路的核准;負責依法檢查、制止各種侵占、損壞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屬設施行為,並依法實施行政處罰及收取賠(補)償費。根據市交通委員會路政局對高速公路管轄區域劃分的檔案規定,負責高速公路的路政管理工作。參與工程的交(竣)工驗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