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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5月召開的北京市委十一屆十次全會通過了《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全面深化改革提升城市規劃建設管理水平的意見》。北京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發布會,多部門相關負責人對《意見》進行解讀。市編辦副主任左銘飛表示,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的組建,以及市規劃委和市國土局的合併,於2016年7月底完成並掛牌。具體內容
其他部門城市管理相關職責一併劃歸市編辦副主任左銘飛介紹,新組建的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員會,在整合市市政市容委當前全部職責的基礎上,多個市級部門與城市運行管理相關的職責也將一併劃歸,比如市發改委的煤、電、油、氣管理,市商務委的再生資源回收管理,市園林綠化局的城市綠化帶環境衛生管理,市水務局的城市河湖周邊環境衛生管理等。同時,財政預算運維資金和市政設施建設的統籌管理職責,也將劃歸給城市管理委員會。
其他政府部門的相關職能如何劃歸到城市管理委員會?左銘飛說,是只將職能劃歸,還是連同原職能處室直接劃歸,這需要針對業務的密切聯繫程度來綜合考量,“但目前來看,大部分處室都要直接劃歸。”
城市管理委員會列入市政府組成部門
左銘飛說,從北京當前的城市管理體制來看,存在著專業性強但綜合性弱的問題,一旦一件事情跨部門、跨領域,往往會發生找不到牽頭部門的狀況。這次改革將重點解決統籌問題,形成合力,“原來的市市政市容委,雖然承擔著城市管理的任務,但職能相對較弱,還是傳統的城市管理內容,這次組建城市管理委員會,將搭建一個高層次的管理平台,今後統籌力度將加強,還要通過多種手段加強城管委的職能。”
根據《意見》,市城市管理委員會作為北京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門,列入市政府組成部門,負責對城市管理工作的業務指導、組織協調、指揮調度、專項整治、檢查評價。同時,理順城市管理職責關係,科學劃分城市管理主管部門與相關行政主管部門的工作職責,完善部門職責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