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信息產業協會辦公室
隨著國家經濟體制改革和行業協會的發展,越來越多的協會在行業、技術、市場活動中發揮了作用。在媒體和會議中,也越來越多的見到了協會的“聲音”,根據協會的體制和任務,一般說來,協會要代表的是整合行業的權益和相關產業發展的意見。
由於社會的複雜性,不僅會出現若干假記者,也時有假的“行業協會”出現。由於一些媒體不了解行業協會的性質,經常出現一些不確實的報導:
徐毅 |
例如,行業協會一般不會跨越行業和地區組織一些非本專業的活動,也不允許從事勒索企業的贏利的活動(有的行業協會組織的評獎等,已經受到國務院查處);
還有的報導稱:“××行業協會××(個人)認為…”,在文章中既沒有該發言人的協會職務,又沒有企業名稱,不是記者疏忽,就是有人冒充。事後,在該協會和理事會、會員中,都找不到該人。
比較多的問題是,往往有的企業在從事培訓和產品宣傳時,私自打出行業協會支持的旗號,而沒有協會理事會或秘書處的人員到場,協會網站上也沒有報導。
一般來說,假冒企業是不會以協會身份到主管部門去從事欺騙活動,因為主管部門都有專門機構和人員隨時聯繫相關行業協會。所以,如果記者見到不熟悉的“行業協會”人員,可以向他了解主管部門和協會領導的情況,最好是馬上致電協會辦公室,以示證實。
因而,不論是企業人士還是媒體都要注意以下幾點:
1,行業協會要依照協會章程活動,要以行規行約和理事會的意見展開工作。例如,溫州打火機行業協會就創造了保護智慧財產權的舉措,在當地簡便、快速地維護了企業的創新成果。
2,協會的發言人一般是理事長、副理事長或秘書長,尤其是在協會的正式會議或活動上的正式發言和被採訪,代表的是整個協會的意見。在其他場合下,在市場、業務、技術等方面,上述成員可以用協會負責人的身份,接受記者採訪、向政府、企業等反映他以個人身份的發言和意見。
3,協會的理事會成員、常務理事、理事等也可以用上述方式發表意見和見解,但是同時要“連結”本單位名稱;(在不便透露單位名稱時,記者要如實說明,不得單獨借用協會名義。)
4,協會會員單位,在涉及到企業和行業的技術、產品等方面,可以用協會會員(包括本單位名稱)的身份,發表與本單位、本行業有關的意見和見解。
5,在涉及法律、產權、資產、維權等問題時,一般情況下,媒體要區分是行業協會依照法律、行規行約或技術檢測的意見,還是協會理事、會員或工作人員的個人意見;
6,協會聘用的工作人員,僅在所分工的業務工作和活動中,就自己分管的業務發表意見。在沒有授權的情況下,任何協會工作人員都不代表協會就行業事務發言。
7,一般說來,所有行業協會的活動、培訓、出版等重大事務,都要在協會的正式會議、協會會刊,特別是協會網站上報導,並以其文稿為準。
行業協會的財務活動,也僅使用協會自身的賬號和發票,沒有特別授權(在檔案和網站上聲明),協會不會使用其他賬號收款,除非是協會與其他單位共同組織的活動,但是一定會在協會網站上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