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象
2011年7月,有網友發帖稱,峨眉山市符溪鎮一些黨員幹部,偽造身份公款赴港澳旅遊。該爆料稱,符溪鎮有關人員明明是黨員幹部,卻在《中國公民往來港澳地區申請審批表》上,把政治面貌填為“非黨員”,工作單位寫成“個體戶”或“無業”。此事迅速得到當地紀檢監察部門回應:根據調查結果,網友舉報屬實。
公費旅遊變身法
受過多年黨性教育的幹部,在黨紀面前,對公款出國極其嚮往且出國上癮的一些幹部們也不得不在紀律面前露怯,但露怯不等於沒有辦法,黨員幹部身份不方便出去,那就臨時改變一下自己的身份,重新“回歸”人民民眾的身份,感受一下人民民眾的生活,又能順利出國“考察”,如此一舉兩得的事情,到哪裡去找呢,因此,“化裝出國”成了符溪鎮一些黨員幹部的必然選擇。
這些“化裝出國”的黨員幹部受到了峨眉山市紀委的嚴厲處分,網上網友們也一片叫好聲,好像在公款出國旅遊這個問題上,我們的紀委和市委又打了一個大勝仗一樣,其實很多人都忽略了一個最基本的事實和細節,那就是這些黨員幹部偽造身份公款赴港澳旅遊被曝光不是通過正常的紀律監察環節,也不是通過新聞媒體或者本單位人員舉報,而是被一個網友偶然發現並在網上公布,才會有後來的峨眉山市紀委的介入,也才會有後來網上大家對“化裝出國”的熱議。
反腐新對策
符溪鎮幹部“化裝“出國旅遊的事實再次告訴人們,在公款吃喝、公款旅遊等三公消費方面的紀律監察,不僅僅需要嚴格黨紀國法,更要有完備的監察細則和處罰措施,甚至要針對不斷發展變化的公款消費的隱蔽形式增加新的處罰條款和限制措施,同時要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對於通過不正當途徑私自用公款出國旅遊的幹部,上級領導要負有監管失察的連帶責任,這樣才能從嚴肅紀律方面形成自上而下的行政監督壓力,讓一些官員不敢私自組織出國旅遊考察。
符溪鎮的部分黨員幹部雖然在“第一時間”接受了組織上的紀律處分,但是我們也能明顯的感受到這樣的處分所具有的警示意義有多大。“責令符溪鎮黨委、政府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追繳全部外出人員的所有違紀款項,全部上繳國庫;依據黨內相關規定,給予符溪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黨內警告處分,對涉及的符溪鎮相關人員誡勉談話”……追繳全部外出人員的所有違紀款項並上繳國庫,這本就是此事處理的“題中應有之意”,剩下的處分基本上就是“書面檢查”、“黨內警告”、“誡勉談話”等程式性的“告誡性”處分,而真正對此負有責任的主要領導不應該是寫一紙檢查就能輕鬆過關了事的,應該有更具威懾效果的紀律處分。
嚴格意義上來說,峨眉山市紀委在處理符溪鎮部分黨員幹部公款出國旅遊上是嚴格按照黨紀條例執行的,及時迅速,但卻不能對公款“變臉”消費進行有效的約束和威懾,怎么才能更好地防止改頭換面、喬裝打扮式的公款消費,還需有關部門從制度設計上下功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