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自燃機理
如果存燃燒反應中存在鏈載體.而鏈載體產生速率大於鏈載體銷毀速率時.即使在常溫條件下,反應速率也可以自動增加而導致著火。這類著火通常不需要外界供給熱量。實際燃燒過程不能有單純熱著火或化學自然燃著火的情況,往往是二者同時存在、相互促進的。混氣的著火方式義可以為自發著火和強迫著火。
與水作用自燃的物質
1 活潑金屬。主要是鹼金屬和某些鹼土金屬及其合金。例如,鋰、鈉、鉀、銣、銫、鈣鈉汞齊,鉀鈉合金等。它們與水發生劇烈反應,生成氫氣,發出大量熱,使氫氣在局部高溫環境中發生自燃,並使未來得及反應的金屬發生燃燒。
2 金屬氫化物。主要有氫化鋰、氫化鈉、四氫化鋰鋁、氫化鈣、氫化鋁等。這類物質與水作用放出氫氣,同時放出大量熱,使氫氣燃燒。
3 硼烷。硼烷結構與烷烴相似,有20多種,具有很高的燃燒熱,它們遇水也會發生自燃。
4 金屬磷化物。如磷化鈣、磷化鋅。它們與水作用生成磷化氫,磷化氫在空氣中容易自燃。
5 金屬碳化物。如碳化鉀、碳化鈉、碳化鈣、碳化鋁等。鹼金屬的碳化物遇水能發生分解爆炸,產品中如果含有磷、硫等雜質,與水作用會放出磷化氫和硫化氫。當磷化氫含量超過0.08%、硫化氫含量超過0.15%時,容易引起自燃爆炸。碳化鋁遇水產生甲烷。
6 金屬粉末。主要有鋅粉、鋁粉、鋁鎂粉等。純鋁粉、鎂粉與水作用放出氫氣,同時生成氫氧化鋁或氫氧化鎂,在金屬表面生成保護膜,阻止化學反應繼續進行下去。鋁鎂粉與水作用生成的氫氧化鋁和氫氧化鎂,會進一步反應生成偏鋁酸鎂。偏鋁酸鎂溶於水,從而破壞了氫氧化鋁和氫氧化鎂的保護膜作用,使鋁鎂粉不斷與水發生劇烈反應,放出氫氣和大量熱,引起自燃和爆炸。
7 保險粉。單名為低亞硫酸鈉(NaSO)分子中的硫原子易於失去電子,所以保險粉是一種強還原劑。它在潮濕的空氣中會自行分解放熱,使接觸的可燃物著火。保險粉遇水呈赤熱狀態,並分解出氫氣和硫化氫氣體,有燃燒爆炸的危險性 。
接觸空氣能自燃的物質
這類物質主要有黃磷、烷基鋁、鋁鐵熔劑、硝酸纖維素製品、有機過氧化物等物質。
1 黃磷與空氣中的氧會因氧化反應而自燃。
2 烷基鋁主要有三乙基鋁、三異丁基鋁。烷基鋁能在常溫下與空氣中的氧反應而放熱白燃;遇空氣中的水分會產生大量熱和乙烷,引起自燃。
3 硝化纖維素是由纖維素與硝酸作用製得的硝酸酯。通常根據硝化纖維素中含氮量進行分類。含氮量在10.5~12.5%的屬易燃固體,含氮量在12.5%以上的屬爆炸物質。
硝化纖維素化學穩定性差,室溫下能分解出一氧化氮,與空氣中的氧生成二氧化碳,遇水生成亞硝酸和硝酸。
相互接觸能自燃的物質
互相接觸能自燃的兩種物質,一般情況下一種是強氧化劑,一種是強還原劑,混合後由於強烈氧化還原反應而自燃。常見的無機氧化劑有硝酸鹽、亞硝酸鹽、氯酸鹽、高氯酸鹽、亞氯酸鹽、高錳酸鹽、過氧化物、濃硫酸、濃硝酸、濃鹽酸、氟、氯、溴、氧等;常見的還原劑有苯胺類、醇類、醛類、醚類、石油產品、木炭、金屬粉末及其他有機高分子化合物。
這類物質在儲運過程中要分開,不能存放同一庫房,也不能一起運輸 。
燃燒分類
1) 強迫著火。強迫著火又稱點燃或引燃,是指可燃物的局部受到火花、熾熱物體、引燃火源等明火源加熱著火、燃燒,然後依靠燃燒波傳播到整個可燃物中去。大多數火災就是通過這種著火方式發生的。
2) 受熱自燃。受熱自燃又稱熱自燃,是指沒有明火直接作用,而靠外界加熱引起燃燒的過程。
3) 化學自燃。化學自燃是指在沒有外來熱源的情況下,由於體系內發生了某種化學反應,從而產生熱量,使體系溫度升高,並發生燃燒的現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