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理
向廢水中投加某種化學藥劑,使其與水中某些溶解物質產生反應,生成難溶於水的鹽類沉澱下來,從而降低水中這些溶解物質的含量,這種方法稱為水處理的化學沉澱法。
水中難溶解鹽類服從溶度積原則,即在一定溫度下,在含有難溶鹽的飽和溶液中,各種離子濃度的乘積為一常數,也就是溶度積常數。為去除廢水中的某種離子,可以向水中投加能生成難溶解鹽類的另一種離子,並使兩種離子的乘積大於該難溶解鹽的溶度積,形成沉澱,從而降低廢水中這種離子的含量。廢水中某種離子能否採用化學沉澱法與廢水分離,首先決定於能否找到合適的沉澱劑。一般來說,廢水中的汞、鉛、銅、鋅、六價鉻、硫、氰、氟等離子都有可能用化學沉澱法從廢水中分離出來。
套用
化學沉澱法經常用於處理含有汞、鉛、銅、鋅、六價鉻、硫、氰、氟、砷等有毒化合物的廢水。利用向廢水中投加氫氧化物、硫化物、碳酸鹽、鹵化物等生成金屬鹽沉澱可以去除廢水中的金屬離子,向廢水中投加鋇鹽可用於處理含六價鉻的工業廢水生成鉻酸鹽沉澱,向廢水中投加石灰生成氟化鈣沉澱可以去除水中的氟化物。
常用方法
根據使用的沉澱劑不同,常見的化學沉澱法有氫氧化物沉澱法、硫化物沉澱法、碳酸鹽沉澱法、鋇鹽沉澱法、鹵化物沉澱法等。
注意事項
(1)增加沉澱劑的使用量,可以提高廢水中離子的去除率,但沉澱劑的用量也不宜加得過多,否則會導致相反的作用,一般不要超過理論用量的20%~50%。
(2)採用化學沉澱法處理工業廢水時,產生的沉澱物一般不會形成帶電荷的膠體,因此沉澱過程會變得簡單,採用普通的平流式沉澱或豎流式沉澱即可,而且停留時間要比生活廢水或有機廢水處理中的沉澱時間要短,一般要通過小試確定。
(3)當用於不同的處理目標時,所需的投藥和反應裝置也不相同。有些藥劑可以乾式投加,而另一些則需要先將藥劑溶解並稀釋成一定濃度,然後按比例投加。
(4)有些廢水或藥劑有腐蝕性,採用的投藥和反應裝置要充分考慮滿足防腐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