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宣傳並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及自治區鹽務局有關鹽業管理的法規、政策,依據國家和自治區有關鹽業管理的法規、政策,開展鹽政管理工作,規範轄區內鹽業部門食鹽專營行為;
2.負責市內的鹽業稽查工作和鹽政執法工作,依法查處非法生產、加工、貶運、銷售私鹽、非碘鹽、劣質鹽等各類重大案件和鹽業經營單位的違規行為,制止非法鹽品流入市場;
3.授理全市鹽業行政複議和鹽業消費者的投訴、舉報;
4.協助跨地區的鹽政稽查工作。
機構設定
黨辦、行政辦公室、財務科、鹽政科、業務科、多種經營部。
下屬單位
直屬支公司、批發部:土默特右旗支公司,東河區批發部、青昆批發部(負責昆都侖區、青山區);
非直屬公司:固陽縣鹽業公司、白雲鄂博礦區鹽業公司、達爾罕茂明安聯合旗鹽業公司、石拐區鹽業公司。
領導介紹
包頭市鹽務管理局局長、鹽業公司經理、黨總支書記:孫行偉。
包頭市鹽務管理局、鹽業公司黨總支副書記:白廣浩。
包頭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鹽業公司副經理、黨總支委員:楊文光。
包頭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鹽業公司副經理、黨總支委員:胡瑞。
包頭市鹽務管理局、鹽業公司黨總支委員:張紅霞。
單位附註
包頭市鹽業分公司是內蒙古自治區鹽業公司的直屬運銷企業,負責轄區食鹽和各類鹽品供應工作,與市鹽務管理局實行一個機構,兩塊牌子的鹽務管理體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