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回國,任國民政府資源委員會金屬礦業管理局工程師兼工務室主任。1949年初,資源委員會撤至台灣,勵堅留上海。
建國初,任華東區工業部礦業處計畫組組長,旋調北京,任中央財政委員會計畫局重工業處二級工程師;不久,任雲南有色金屬管理局、雲南銅業公司及東川礦務局副總工程師;長年深入礦井,修復、改造、擴建礦山,使之成為重要產銅基地;被選為東川市第三屆人民代表。
1957年錯劃為右派分子,1962年摘帽;翌年8月,參加冶金部專家工作組,赴雲南檢查各礦,跌傷致疾,不久去世。
1979年6月,中共東川市委為其徹底平反,恢復名譽。
著有《金屬礦的通風研究》、《礦山機械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