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事務所是街道和勞動保障任務重的鄉鎮設立或確定的負責勞動保障事務的機構。它是國家推進再就業工作、實行勞動保障社會化管理而建立的基層勞動保障工作平台。
建立背景
《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的通知》(中發[2002]12號)明確指出:城鄉基層組織要承擔起做好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和企事業單位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的責任。街道和工作任務重的鄉鎮可設立或確定負責勞動保障事務的機構,具體由各地黨委、政府根據實際情況決定。要充分發揮社區在就業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服務功能,街道勞動保障工作機構要在社區聘用專門的服務人員,並提供工作經費,建立統一的社會保障和勞動就業工作體系。按照檔案精神,從2002年開始各地紛紛建立街道(鄉鎮)勞動保障事務所和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實現了勞動保障工作重心下移、服務向基層延伸的目標。
主要職責
1 、宣傳貫徹黨和政府關於勞動和社會保障方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開展勞動和社會保障政策的諮詢、服務。
2 、在街道(鄉鎮)辦事處和區(縣)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的領導下,綜合協調、管理轄區內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
3 、掌握轄區內下崗失業人員和就業困難人員情況,按要求建立下崗失業人員,特別是就業困難人員就業狀況的台帳,定期上報就業統計報表和工作信息。
4 、因地制宜推動發展各種形式的就業實體、社區非正規勞動組織。鼓勵和協調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開發就業崗位,積極擴大就業。鼓勵和引導下崗失業人員以多種形式實現再就業,並提供就業服務,幫助落實優惠政策。
5、、建立完善勞動力市場信息網路,開展求職登記、職業指導、職業介紹等“一站式”就業服務。
6、協助做好轄區內勞動預警預報制度。及時提供有可能生產勞動爭議的信息,協助做好本轄區內勞動關係協調和勞動爭議調解工作。
7 、建立退休人員基本信息資料庫,定期上報統計報表等有關信息。提供社會保障諮詢、查詢服務。協助落實退休人員的醫療待遇。指導社區做好退休人員的日常管理,承擔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服務等工作。
8 、負責管理轄區內社區勞動保障工作站,指導社區勞動保障工作人員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