務工證的辦理
關於單位使用外地勞動力審批取消後若干管理問題的通知
各委、辦、局、控股(集團)公司,各區、縣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市社會保險事業基金結算管理中心:
根據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停止執行本市地方性法規設定的若干行政許可事項的決定》,現就單位使用外來從業人員的後續管理事項通知如下:
一、單位使用外來從業人員,都應當按照本市有關規定辦理用工登記備案手續。
二、用工登記備案手續可以到單位生產經營所在地的區縣職業介紹機構外來從業人員就業服務視窗辦理。
三、用工登記備案手續可以與綜合保險登記手續一併辦理。單位辦理用工登記備案手續後,應當按照《外來從業人
綜合保險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為外來從業人員繳納綜合保險費;外來人員就業管理機構應當按照單位使用外來從
人員的名單,向單位及時發放用工登記手冊。
四、用工登記手冊由外來從業人員本人保管,用於記錄外來從業人員在滬就業情況,以及綜合保險費繳納情況。用
單位應當向外來從業人員及時發放用工登記手冊,並做好相應的用工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