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觀簡介
卡片上有雷射印刻之照片與簽名,並載有持卡人之外表特徵,如性別、身高與眼睛顏色等,而且楓 葉卡含有一個比銀行金融卡磁帶還要精密之高科技設計,內含永久居民身份確認所需之所有數據,唯有經授權之官員始能讀取這些數據。它並不會用作追蹤持卡人的活動,故有保障持卡人隱私權之作用。 自2004年1月1日起,楓葉卡將完全取代舊式的移民紙,擺脫大而不易攜帶,且容易被塗改、影印或冒用之後顧之憂。2009年8月24日,加拿大公民和移民局開始啟用如下圖所示新版楓葉卡。
有效期
加拿大楓葉卡效期為自發卡日起五年。 但有些例外情況,如在境外因未 履行 居留義務而經最後判定喪失永久居民身份,則申請人可申請為期一年之楓葉卡。 楓葉卡申請必須在境內提出,申請人必須提供一位居住於加國境內之保證人,該保證人必須為加拿大公民,且已認識申請人達兩年以上,此保證人 職業可以是(1) 專業會計師;(2) 脊椎指壓治療師;(3) 宣誓官;(4) 牙醫;(5) 醫師;(6) 禮儀師;(7) 太平紳士或法官;(8) 律師;(9) 金融機構經理;(10) 省 議會議員;(11) 國會議員;(12) 市政府書記;(13) 公證人;(14) 聯邦或省政府部會官員;(15) 大使館、領事館或高級專員公署官員;(16) 牧師;(17) 藥劑師;(18) 警 官;(19) 郵政局長;(20) 專業工程師;(21) 社工;(22) 中國小或大學教師;(23) 獸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