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因
“劍南春退股門”是由2012年8月10日劍南春集團頒布的新改革方案而引爆:公司要求2003年改制後持股員工將《四川劍南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員工信託持股》,更換為《四川劍南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員工信託持股收益份額證明書》。簡而言之,就是當年的職工持股轉為委託投資理財,股東身份一夜之間將取消。
經過這一事件,員工們才發現,原來當年董事長喬天明等管理層出資是通過借款形式實現的,與員工真金白銀出資不同情形。誰才是真正的大股東,一時成謎。這一發現無疑讓員工們感覺被騙了,憤怒的情緒被迅速點燃。有職工提出,“真正的第一大股東不是喬天明控股的同盛投資,而是代劍南春集團原國企職工持股的工會。”
日曆
2012年8月10日,劍南春集團召開職代會,通過了《劍南春集團員工持股信託計畫實施辦法》。而據劍南春內部員工透露,當時,員工正在休高溫假。
2012年8月17日,劍南春集團宣布了高溫假期中召開的職代會決定:職工將改制時獲得的出資證明全部換成受益權份額證明。隨後,部分職工對此“決定”表示不理解,兩天后,即8月19日下午,劍南春集團要求員工學習《公司法》、《信託法》和經修改後的《劍南春集團員工持股信託計畫實施辦法(修正案)》 。
但這個宣講材料仍然遭到劍南春集團員工的質疑。
而讓員工不滿的是,在這個“辦法”中明確說明:職工擅自對外轉讓持有的受益權份額一律無效,而且,這個“辦法”動員部分員工將自己持有的受益權份額進行讓渡,讓渡的受益權份額總額為560萬元,讓渡的價格為人民幣1.18元/1元受益份額。
也就是說,劍南春集團可以用1.18元的價格回收2003年出資人拿出的一塊錢。
2012年8月19日下午,劍南春集團宣布“停產學習”,學習內容為《劍南春集團員工持股信託計畫實施辦法修正案》、《民事信託契約之補充契約說明》、《四川劍南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對未配售和未全配售受益權份額的員工進行特別獎勵的實施辦法》等。據職工介紹,管理層要求全體參加學習人員保證無條件按照《實施辦法》(2012版)中約定的全部內容履行自己的義務,“一直學習到職工們都‘懂了’,‘願意’簽字為止”。
2012年8月20日,劍南春集團職工被分成11個部門,組織“繼續學習和討論”。綿竹市政府還派了工作組進駐,每個部門都有3到5個工作組成員“陪同”。一職工告訴法治周末記者,當時市政府人員未有任何答覆,只是認真地記錄。
與此同時,下午3點30分左右,距離劍南春集團辦公大樓不遠的劍南春大酒店3樓V6房間,綿竹市委副書記林波、分管工業的副市長張滔、市政府副秘書長彭哲賓三人與劉曉東的“談話”也在緊鑼密鼓地進行。
2012年8月21日下午4點左右,劍南春集團董事長喬天明向全體職工作出答覆:“《出資證明》和《受益權份額證明》具有同等效力,是同股同權同利,員工和公司是投資人關係;關於按淨資產的70%退股的問題,是因為淨資產中有部分虧損和減值……”
當天下午4點多到7點左右,劍南春集團辦公大樓前站滿了人,老職工、青年職工、看客們混雜在一起。
晚上7點左右,、副市長兼公安局長鬍建強、劍南春集團副總經理蔡發富來到樓下安撫人群情緒。經再三商討,雙方擬定次日進行“談判”。綿竹市副市長張滔
職工們表示“第二天要見到喬先明,否則一切後果由喬負責”。
當天下午,職工們又補充推舉了3名代表,包裝中心的吳代鳳、羅慶洪、王海娜“入選”。2014年8月22日一早,職工們又將麯酒二車間的烤酒工尹林補充進“代表名單”,加上之前被推舉的五車間的劉曉東、龍德華,“談判代表”共為6人。
2012年8月22日8點左右,6名“談判代表”來到約定的綿竹市委一樓側廳會議室,談判代表們看到喬先明晚到了幾分鐘,一臉怒氣的樣子。出席此次談判的官方代表有綿竹市常務副市長馮軍、副市長兼公安局長鬍建強、公安局副局長袁廉明以及劍南春集團副總經理蔡發富。談判代表們認為,那場“談判”依舊沒有太多進展,“都在扯皮”。
“談判”結束後,會議整理出《劍南春集團公司員工主要訴求》(劍南春集團公司員工與管理層對話提出的主要訴求),馮軍、張滔、馮天明、蔡發福和6名代表均簽字確認。
2012年8月24日,劍南春集團以《解決劍南春集團公司職工訴求工作方案》再次向職工們作出答覆,職工們翻閱後發現,該答覆除對職工的部分要求予以妥協外,大多回答充斥著類似“這個訴求從2008年8月27日起開展調查,3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的標準回復語句。職工們對此並不滿意。
2012年8月24日下午,法在劍南春集團辦公大樓前,職工們或站或坐在辦公大樓馬路對面的綠化帶上。下午4點左右,劍南春集團副總蔡發富走出大門,職工們迅速圍了上去,蔡要求職工們復工,然而職工以要求沒滿足為由予以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