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78年03月——1982年02月,瀋陽農學院植物保護專業學生;
1982年02月——1985年06月,遼寧省植物保護站工作人員、副科長;
1985年06月——1990年02月,遼寧省農業廳辦公室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1990年02月——1992年05月,遼寧省農業廳信息中心副主任(其間:1991年03月——1992年02月,駐喀左縣扶貧開發工作隊副隊長);
1992年05月——1993年03月,遼寧省農業廳辦公室副主任;
1993年03月——1994年06月,遼寧省農信開發公司總經理;
1994年06月——1995年09月,遼寧省農業廳辦公室副主任;
1995年09月——1997年12月,遼寧省農業廳辦公室主任、政策法規處處長、信息中心主任;
1997年12月——1998年08月,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正處級秘書;
1998年08月——2001年12月,瀋陽市蘇家屯區副區長(掛職鍛鍊);
2001年12月——2002年01月,瀋陽市蘇家屯區委副書記、副區長、代區長;
2002年01月——2004年09月,瀋陽市蘇家屯區委副書記、區長;
2004年09月——2010年02月,瀋陽市政府副秘書長、棋盤山開發區管委會黨工委書記、主任;
2010年02月——2011年11月,遼寧省農村經濟委員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省農村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專職副主任(正廳級);
2011年11月——2012年01月,錦州市委副書記、副市長、代市長;
2012年01月——2014年09月,錦州市委副書記、市長;
2014年09月——2016年07月,遼寧省政府辦公廳黨組成員,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主任;
2016年07月——2017年11月,遼寧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7年11月17日,據遼寧省紀委訊息: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主任劉鳳海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依法雙開
2018年4月,經遼寧省委批准,遼寧省紀委監委對省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原黨組書記、主任劉鳳海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經查,劉鳳海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接受私營企業主宴請、超標準租住周轉房、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贈送禮品;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違規從事營利活動;違反工作紀律,違規集資建房、違規置換土地;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濫用職權致使國家遭受重大損失涉嫌受賄和濫用職權犯罪。
劉鳳海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缺失,紀律意識淡薄,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並涉嫌違法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經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省監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劉鳳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款物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