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任天津利和集團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
人物事件
2018年11月26日,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息,根據十一屆天津市委巡視發現問題,結合有關問題線索,天津市委、市紀委監委決定對6名市管企業紀委書記不作為不擔當,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問題進行嚴肅問責。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天津利和集團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劉興雲同志,因不作為不擔當,履行監督責任不到位問題被問責。劉興雲同志作為集團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監督推動主體責任落實和巡視整改不力,集團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禁而不絕。履行監督責任不力,且因其他違紀問題已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等有關規定,免去劉興雲同志天津利和集團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