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殿邦

劉殿邦

劉殿邦又名劉允其,1902年生,湖南省寧鄉縣花明樓鄉(今花明樓鎮)人,劉少奇胞兄劉墨卿之子。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1911年入私塾讀書,兩年後入附近的西沖山國小學習三年,以後又入私塾二年,1918年起在家協助父親種田。少年時劉少奇與劉殿邦叔侄二人經常一起看牛割草。劉少奇在長沙讀書,祖母魯氏經常派劉殿邦到長沙去看望,其間劉殿邦受劉少奇的革命思想影響頗多 。

主要功績

1927年夏,劉殿邦隨六叔劉雲庭去找擔任中華全國總工會駐武漢辦事處負責人兼湖北省總工會秘書長的劉少奇,想參加革命工作。途經長沙時,恰遇許克祥發動馬日事變,所暫住的船山學社遭到襲擊,幾乎喪命,只得放棄,又回家作田。1930年跟隨父親劉墨卿到安源高坑煤礦煉焦煤。1932年擔任寧鄉雙獅嶺煤礦濟生公司的押運員,1934年在本地芳儲鄉當保長一年。1939年自己購置軋花機兩台,在鄉間做軋棉花的生意至1949年全國解放。

1950年土地改革時,劉殿邦家裡有田地20畝,自己耕種5畝,出租15畝,擁有炭子沖的房屋一所,按政策劃為富農成分。1951年,中共寧鄉縣委、縣政府了解到劉殿邦因長期患眼疾,勞動能力逐漸減弱,生活日益困難,經縣委書記李哲和縣長張繼元推薦,將他安排為寧鄉縣文物管理委員會委員,負責保管古玩和古舊書籍。1953年10月,經程潛推薦,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 。

“文化大革命”中,劉殿邦受劉少奇冤案的牽連,於1970年1月被開除公職,送回原籍勞動改造。1979年6月撤銷對劉殿邦的處分,1983年6月給予平反,恢復名譽,補發其喪葬費和撫恤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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