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榮顯

任職履歷1950年,劉榮顯任第二區(虹溪、五山)區長,他與區委書記羅叢林一道做社會秩序的穩定工作,成效顯著。 1953年成立彌勒縣彝族自治區(縣級),被選為縣長,直任職到1964年。 1964年,劉調任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副州長,兼任0501工程和蒙自大屯海水利指揮部總指揮長。

基本信息

任職履歷

1950年,劉榮顯任第二區(虹溪、五山)區長,他與區委書記羅叢林一道做社會秩序的穩定工作,成效顯著。1951年調縣委會任縣委秘書。1953年成立彌勒縣彝族自治區(縣級),被選為縣長,直任職到1964年。任職期的主要功績:1954年竹園遭洪災,他親赴災區組織疏導排水,恢復生產。

工作業績

1958年全縣大幹水利,他擔任縣委水利指揮部指揮長,後在軍事化編制中任彌勒縣水利野戰軍師長,坐鎮太平水庫、雨補水軍兩工地指揮施工,解決人員調動、物資供應、庫區移民安置等許多具體繁重的問題。每年春節,他都在工地或移民村慰問,並參加“春節不下馬”的體力勞動。他重視山區農田建設,用形象的比喻與民眾說:“一塊石頭四兩油,石頭壘石埂造出梯地,保持了水土,增加了肥力,多打糧食養豬雞,四十兩、四百兩的油是算不盡的。”在他的倡導下,山區掀起了壘石造地的高潮。  1964年,劉調任紅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副州長,兼任0501工程和蒙自大屯海水利指揮部總指揮長。1966年至1980年任紅河州革委會副主任。他還當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第一、二、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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