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劉會民,男,1963年7月23日出生於河北省曲陽縣,原系曲陽縣恆州鎮黨委委員,曲陽縣城建局收費股股長,曲陽縣工業園區開發部副部長。
2001年擔任河北省保定市曲陽縣七里莊村村主任、2003年任村支書。
2012年4月20日,因涉嫌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被刑事拘留,同年5月27日因涉嫌故意傷害罪被逮捕。
2013年5月21日,劉會民涉黑案在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20名被告人出庭受審。
2013年8月29日,保定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劉會民涉黑案進行了一審宣判。經該院審理查明,劉會民因犯受賄罪及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等,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犯罪事實
把持基層政權
法院審理查明,劉會民自2001年擔任曲陽縣七里莊村村幹部後,通過非法手段操縱基層選舉,把持基層政權,先後將被告人劉志強等十多人籠絡到自己身邊,提拔為村幹部,逐漸形成了以其為首的黑社會性質犯罪組織。該組織追求非法利益,公然對抗執法,妨害公務,強行入股企業、承攬工程、敲詐企業錢財,稱霸一方,為非作歹,欺壓百姓。
瘋狂收受賄賂
2009年下半年,曲陽縣政府決定在七里莊村征地用於建設廉租房項目。劉會民在協助政府征地過程中,利用職務之便,三次收受開發方河北某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經理劉某某所送人民幣總計443萬元。
2011年6月,曲陽縣政府與大同市某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簽訂曲陽縣教育城等項目建設契約,經領導同意,由劉會民與大同市某公司負責人李某某洽談徵地及補償事宜。2011年6月至2011年10月間,劉會民分多次收受李某某好處費人民幣總計5270萬元,並於2011年7月收取李某某黃金10公斤,價值人民幣311.6萬元。
貪污挪用公款
2010年3月份,劉會民當上了曲陽縣新興工業園區管委會土地開發部副部長,負責征地。該園區徵用七里莊村493畝土地,政府給付補償款總計983.5萬元。劉會民指使手下做假賬,將983.5萬元平賬處理,將該款非法占有。
侵害上訪村民
2007年,劉會民為了報復對其不滿的上訪村民劉某某,組織打手對其實施毆打,並放火燒毀其房屋和貨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