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曾任南陽市桐柏縣縣委書記、平頂山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洛陽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16年3月-2018年1月20日,任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任免信息
2016年3月29日上午,河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批准免去劉新年的洛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任命其為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2018年1月20日,河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免去:劉新年同志的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劉新年,男,1959年12月生,曾任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曾任南陽市桐柏縣縣委書記、平頂山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洛陽市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
2016年3月-2018年1月20日,任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2016年3月29日上午,河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表決通過,批准免去劉新年的洛陽市人民檢察院檢察長職務,任命其為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
2018年1月20日,河南省十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免去:劉新年同志的河南省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