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從事執行工作10多年,刻苦鑽研法律法規和現行政策,注重理論聯繫實際,解決執行工作中的難題,總結了一套“控制快、處理穩、分配公”的群體性案件執行經驗,以及“早發現、細疏導、勤報告”的防激化工作機制,通過改革建立起來的“黃浦”模式,還被市高級人民法院作為經驗,向全市法院進行推廣。先後榮立一等功三次、二等功五次、三等功三次,被授予上海法院“人民滿意的好法官”、上海市“十佳青年衛士”、“上海市軍轉幹部先進個人”、“為黃浦增輝十佳個人”、區“人民滿意的公務員”、區“優秀共產黨員”,2006年被授予“上海市勞動模範”、2007年評為上海法院優秀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