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78.09—1982.07 阜陽師院中文系漢語言文學專業學習;
1982.07—1983.02 銅陵師範學校教師;
1983.02—1984.11 銅陵日報社記者、編輯;
1984.11—1988.05 銅陵市委宣傳部宣傳科科員;
1988.05—1990.12 銅陵市委宣傳部新聞文化科副科級宣傳員;
1990.12—1992.10 銅陵市委宣傳部新聞文化科正科級宣傳員;
1992.10—1995.02 銅陵市委外宣辦副主任;
1995.02—1996.12 銅陵市委外宣辦副主任、市委宣傳部新聞文化科科長(其間:1995.09-1996.04在銅陵市委黨校第5期中青班學習);
1996.12—1997.01 銅陵市委外宣辦主任(副縣級);
1997.01—1998.10 銅陵市委外宣辦、市政府新聞辦主任(副縣級);
1998.10—2000.09 銅陵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市委外宣辦、市政府新聞辦主任;
2000.09—2002.05 銅陵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其間:2000.09-2000.11在省委黨校宣傳理論幹部班學習);
2002.05—2006.03 銅陵市委宣傳部副部長(正縣級)(其間:2002.09-2005.07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法學專業學習);
2006.03—2009.11 銅陵市委宣傳部常務副部長(正縣級);
2009.11—2011.02 銅陵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副書記、紀工委書記,管委會副主任;
2011.02—2012.07 銅陵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紀工委書記,管委會副主任(正縣級);
2012.07-—銅陵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副廳級)。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8年11月23日,據安徽省紀委監委訊息:安徽省銅陵市委黨校常務副校長劉其鹿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依法雙開
2019年2月26日,據安徽省紀委監委訊息:經中共安徽省委批准,中共安徽省紀委、安徽省監委對中共銅陵市委黨校原常務副校長劉其鹿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劉其鹿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廉潔紀律,收受禮金、禮品;違反生活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涉嫌受賄犯罪。
劉其鹿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離理想信念,喪失黨性原則,忘本變質、講做分離,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商人“親”“清”不分,利用黨和人民賦予的權力謀取一己私利,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省委批准,決定免去劉其鹿中共銅陵市第十屆委員會委員職務,終止其銅陵市第十次黨代會代表資格;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由安徽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