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侖[明嘉靖年間湖廣巡撫]

劉侖[明嘉靖年間湖廣巡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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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侖,明嘉靖年間湖廣巡撫。第二甲賜進士出身共93名。嘉靖二十八年(1549)御史劉侖請復金牌、勘合之制,以便各部納馬給茶。洮州衛列幣等、河州衛子剛巴等、西寧衛咎幣等部馬多,給以金牌;沖卜鸞單等十七部馬少,給以勘合。未授職事者授職,原授未襲者承襲。三十年正月十九日,經兵部議,詔給“西番”諸部金牌、勘合。

在明朝和清朝,殿試封錄取考生為三等稱三甲。一甲僅錄取三人,依次為狀元、榜眼、探花,稱進士及第,在於“史”的意味。二甲若干(清朝時一般為40或50人),稱進士出身,在於“子”的意味。二甲第一名稱為傳臚,又稱亞元。三甲(清朝時一般為100-300人)稱同進士出身,在於“集”的意味。世人統稱錄取者為進士。

劉侖1544年明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殿試金榜第二甲第32名進士出身。明湖廣巡撫。 南宋末年吾始祖劉文(字千一)由安徽休寧率族遷至濡須芝山。家世顯赫,人丁興旺。至明朝更為鼎盛,嘉靖年間都堂劉侖創建了吾族光裕堂,建祠於芝南一字城。後其侄劉汝佳主修光裕堂劉氏宗譜,續輩:廷、有、宗、曰、大、邦、多、世、必、奇、希(西)、先、名(明)、永、錫、裕、後、德、同、居。以此對族人寄予厚望。扭轉乾坤,滄桑巨變,至2013年已有92年的變遷,吾輩喜逢太平盛世歷史文化得以弘揚,族人威望圖騰,後嗣更須激勵奮進,凝聚報國光宗宏願,續譜建祠夙願如償。明嘉靖年無為州劉侖因受其弟劉三太私設水牢案的牽聯被皇帝殺了,後平反,賜金頭御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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