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仲宣烈士

1924年畢業於四川政法專門學堂。 1937年,任四川墊江縣縣長。 1941年至1945年任四川金堂縣縣長。

1924年畢業於四川政法專門學堂。此後4年間,歷任雅安、成都、瀘州、自貢等地方法院推事。1932年至1935年,操律師業於重慶。1936年進劉湘所辦的四川省縣政人員訓練班。1937年,任四川墊江縣縣長。翌年,改任四川省禁菸督辦。1941年至1945年任四川金堂縣縣長。在職期間,嚴厲禁菸禁賭,違禁者緝拿懲辦,不稍寬貸,遭到地方土匪劣紳的嫉恨。金堂國民兵團副團長王從周,魚肉鄉里,販煙通匪,他秉公繩之以法,押送成都法辦。王從周行賄獲釋後,串通金堂縣正副參議長、縣黨部書記長等,沆瀣一氣,唆使該縣建設科長,捏詞誣告他貪污罪。1945年6月,他被拘禁於成都地方法院看守所,後被關押在寧夏街監獄長達4年之久。在獄中,經中國共產黨黨員杜可爭取教育,毅然參加中共地下組織,積極推進川西解放組的活動。1949年6月中旬,獲釋出獄,設法和川康渝自衛委員會聯絡,計畫為川西解放組籌建一支游擊武裝,撰寫《告國民黨官兵書》,勸告舊同僚棄暗投明,為推翻國民黨政權,建新功,贖前愆。正當工作順利進行的時候,他不幸再度被捕,1949年12月27日夜,和其他同志被敵人集體屠殺於成都外西十二橋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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