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稱】劈炮
【拼音】pek6 paau3
【解釋】員工主動辭職
【典故】「劈炮」,本是警察術語。 「炮」喻指警槍。
「劈」是個借音字,是「拋掉」的意思。
「劈炮」原是警察擲下佩槍,辭職不乾也。
在香港,做公務員的,除非犯了嚴重錯失,否則,很少遭政府解偏的。
警察是公務員,幾乎是吃鐵飯碗的人,故此,若一個警員要辭職的話,多是工作上不愉快,遂要往上司桌面怒擲「炮仔」(佩槍),以宣洩不滿,這激烈動作,就叫「劈炮」。
當然,敢「劈炮」者,就等如不想幹下去的了!
慢慢,「劈炮」一詞,流入坊間,成為所有打工仔自己辭職的代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