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作作用

創作作用

創作共用(Creative Commons,簡稱CC,中國大陸正式名稱為知識共享,台灣正式名稱為創用CC)是一個非營利組織,也用是一種創作的授權方式。

創作作用創作作用

作用介紹

創作作用點擊查看大圖
此組織的主要宗旨是增加創意作品的流通可及性,作為其他人據以創作及共享的基礎,並尋找適當的法律以確保上述理念。
創作共用提供多種可供選擇的授權形式及條款組合,創作者可與大眾分享創作,授予其他人再散布的權利,卻又能保留其他某些權利。而授權形式也包括內容開放或公有領域(public domain)。創作共用的誕生是為了避免現代智慧財產權以及著作權法在信息共享方面的問題。
該計畫向著作權持有人提供數種自由的著作權-{A|zh-cn:協定; zh-tw:授權條款}-,以套用於作者發表在網路上的內容。它同時也提供了描述授權條款的RDF/XML詮釋資料,以利於電腦自動處理及定位。他們也推出了美國建國者著作權(<noinclude>)授權條款,以重塑最早期美國建國者們在設計美國憲法時所提出的著作權概念(著作權的主要目的是促進文化、藝術等方面的進步,為此著作權人可享有的著作權保護期限為14年,而不是今天的作者終身加死後70年)。
這些努力是為了反擊支配了現代社會,而且拘束力日益增加的「許可權文化」。這是傳統出版者為了維持並加強其在流行音樂、大眾電影的寡占,向社會大力推行的一種文化。

歷史情況

創作共用協定類似於開放出版物協定(OPL)和GNU自由文檔協定(GFDL)。GFDL協定主要用於軟體文檔,但是也可以用於其它像維基百科這樣的非軟體文檔的項目。OPL現在已經消亡了,他的創造者建議新的項目不要再使用它。批評者認為OPL和GFDL協定都還不夠“自由”,GFDL與CC協定不同之處在於它要求分發的作品提供一個“透明版本”,也就是說,不能是一個私有或秘密的格式。
創作共用在2001年正式運行,勞倫斯·萊斯格(Lawrence Lessig是創始人和主席。創作共用的最初版本在2002年12月16日發布。[1]本計畫在2004年榮獲電子藝術大獎網路願景類金尼卡獎。
Creative Commons的董事包括了勞倫斯·萊斯格、James Boyle等長期對現代智慧財產權進行批評的學者、教授及律師。

其他情況

本地化
原本的創作共用授權條款是以美國法律體系寫成的,所以用詞可能無法完美地切合其他國家現存的法律。雖然某種程度上不見得如此,但使用美國法律體系,不顧慮本地法律可能導致授權條款無法執行。為了解決這問題,創作共用推出iCommons(International Commons)計畫,調整法律用詞以適應各國國情。2004年5月27日,iCommons推出2.0版。至2005年11月30日為止,已有26個國家完成在地化。
在使用華文的國家和地區當中,台灣已完成Creative Commons的在地化版本, 意味在台灣的法律下可以使用Creative Commons。中華人民共和國也由人民大學及CNBlog.org進行本地化,並於2006年3月30日正式發布知識共享中國大陸版 (CC China) 2.5協定。新加坡至今尚未有組織進行Creative Commons在地化的工作。
【協定】
創作共用協定允許作者選擇不同的授權條款和根據不同國家的著作權法制定的著作權協定,著作權持有人可以指定以下的條件:
姓名標示(by)Image:Cc-by white.png:您可以自由複製、散布、展示及演出本作品;您必須按照作者或授權人所指定的方式,保留其姓名標示。
非商業性(nc)Image:Cc-nc white.png:您可以自由複製、散布、展示及演出本作品;您不得為商業目的而使用本作品。
禁止改作(nd)Image:Cc-nd white.png:你可以自由複製、散布、展示及演出本作品;您不得改變、轉變或改作本作品。
相同方式分享(sa)Image:Cc-sa white.png:你可以自由複製、散布、展示及演出本作品;若您改變、轉變或改作本作品,僅在遵守與本著作相同的授權條款下,您才能散布由本作品產生的衍生作品。
在沒有指定“nc”的情況下,將授權對本作品進行商業利用;在沒有指定“nd”的情況下,將授權創作衍生作品。
這些不同條件共有16種組合模式,其中有11種是有效的。其它有4種組合由於同時包括互相排斥的“nd”和“sa”而無效;1種沒有以上任何條件的協定,它相當於公有領域。在CC 2.0以上的版本,又有5種沒有署名條款的協定被列為淘汰,因為98%的授權者都要求署名。
【知名出版品】
創作共用的創辦人萊斯格(Lessig)2004年的著作《自由文化》的電子版採取CC授權,在幾天內立刻出現中文版翻譯[3]及給盲人的錄音版本。
Dan Gillmor的著作《草根媒體》。
埃里克·史蒂芬·雷蒙的三本書《大教堂和市集》(第一本完整而且曾商業發行的CC著作權書籍,由歐萊禮媒體出版),《新駭客辭典》,及《Unix編程藝術》 (三本都有附加但書)
台灣搖滾歌手朱約信(豬頭皮)的音樂專輯《搖滾主耶穌》[4]是亞洲第一片CC授權的唱片。
台灣金曲獎三位歌王朱約信(豬頭皮)、謝宇威王宏恩、廣播主持人李坤城等人的音樂專輯《秋天的孩子》[5]也採用CC授權。
科利·多克托羅的小說
知識共享中國大陸許可協定正式發布當天,iMagine有限公司在香港發布了CD唱片《PatPet》,採用知識共享 "署名-非商業性使用-禁止演繹 2.5 中國大陸" (cc-nc-nd 2.5 China)協定。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