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雞

割雞

割雞,典故名。義項有:1.殺雞。2.常以比喻處理小事。3.指縣令之職。

基本信息

詞義

詞目:割雞

拼音:ɡē jī

解釋:1.殺雞。2.常以比喻處理小事。3.指縣令之職。

詳細釋義

典源

《論語註疏·陽貨》

子之武城,聞弦歌之聲。夫子莞爾而笑,曰:“割雞焉用牛刀?”子游對曰:“昔者偃也聞諸夫子曰:‘君子學道則愛人,小人學道則易使也。’”子曰:“二三子!偃之言是也。前言戲之耳。”

《史記》卷六十七《仲尼弟子列傳》

言偃,吳人,字子游。少孔子四十五歲。子游既已受業,為武城宰。孔子過,聞弦歌之聲。孔子莞爾而笑曰:“割雞焉用牛刀?”子游曰:“昔者偃聞諸夫子曰,君子學道則愛人,小人學道則易使。”孔子曰:“二三子,偃之言是也。前言戲之耳。”

譯文

言偃,是吳國人,字子游。比孔子小四十五歲。子游受業以後,出任武城的長官。孔子路過武城,聽到彈琴唱歌的聲音。孔子微微地笑了,說:“殺雞何必用宰牛刀呢?”子遊說:“從前我聽先生說過:‘有才德的人學了禮樂,就會涵養仁心,愛護人民;普通人學了禮樂,就會謹守法規,容易使喚。’”孔子對隨行的學生們說:“諸位,言偃的話是對的。我剛才說的那句話不過是開玩笑罷了。”孔子認為子游熟習文章博學。

釋義

(1)殺雞。

《禮記·雜記下》:“其衈皆於屋下,割雞,門,當門。”

(2)常以比喻處理小事。

晉 袁宏 《後漢紀·順帝紀二》:“賢本西方斗筲之子,雖有割雞之効,然齒以老矣。” 明 劉基 《送月忽難明德江浙府總管謝病去官序》:“湛盧可以斷犀,而以之割雞。”

(3)指縣令之職。

子游為武城宰,提倡禮樂,孔子笑曰“割雞焉用牛刀”。後因以“割雞”指縣令之職。

唐 吳筠《酬葉縣劉明府避地廬山言懷詒鄭錄事昆季苟尊師兼見贈之》詩:“從此罷飛鳧,投簪辭割雞。”

宋 葉適《趙知縣輓詞》:“空聞割雞笑,不見化鳧留。”參見“割雞焉用牛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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