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give up what one treasures] 放棄心愛的東西。
高四皓之名,割飢膚之愛。——《文選·班彪·王命論》
忍痛割愛。
引證解釋
指捨棄所愛。
晉葛洪《抱朴子·用刑》:“必有罪而無赦,若石碏之割愛以烕親。” 宋黃庭堅《送夏君玉赴零陵主簿》詩:“青雲已迷津,濁酒未割愛。”《東周列國志》第九十九回:“異人跼蹐無地,即下跪曰:‘某以客中孤苦,忘想要先生割愛,實乃醉後狂言,幸勿見罪!’” 清蒲松齡《聊齋志異·連瑣》:“今願割愛相贈,見刀如見妾也。”郭沫若《我怎樣寫五幕史劇<屈原>》:“這個故事在初本也想寫在劇本裡面的,但結果是割愛了。”
佛學解釋
在佛教中,“愛”是“貪慾”的別名,位列貪、嗔、痴“三毒”之首。有“愛”便有“嗔“,愛嗔相激,增長惑亂。因此,《楞伽經》卷三指出:“生老病死,憂悲苦惱,如是諸患,皆從愛起。”愛實為生死輪迴中的“惑因”。《大集經》卷三說:“離愛恚故,一切世間供養恭敬。”《大智度論》卷二八說:“斷諸愛系,直趨涅槃。”佛教認為,世俗的愛,只是虛妄、不淨、自私的“貪愛”,只有斷愛、離愛、割愛,才能興起真實、清淨、無私的慈悲,去普渡一切眾生。正如明·宋濂《報恩說》所說:“汝能割愛,即可破妄;汝能破妄,即是返真,直入菩提(覺悟)之路。”俗語用“割愛”指捨棄自己所喜愛的東西,如清·蒲松齡《聊齋志異·連瑣》:“今願割愛相贈,見刀如見妾也。”